10月10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公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淄博中科达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简称“中科达”)因违法行为被罚款19万元,决定书生效时间为10月8日。

来源:淄博市生态环境局
决定书显示,6月18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对中科达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裂隙、溶洞、纂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

来源:淄博市生态环境局
中科达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一千一百零八条规定,参照《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6年版)》,对中科达处以罚款19万元的行政处罚。中科达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须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来源:淄博市生态环境局
企查查显示,中科达成立于2001年8月,注册资本6000万元,注册地址为淄博市博山区,现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梁新闻。公司自创立以来,始终致力于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配套定型和不定型耐火材料的生产,主营耐碱砖、抗剥落高铝砖、高性能莫来石-碳化硅砖、镁铁尖晶石砖、镁铝尖晶石砖、以及各种配套耐火浇注料及耐火粘土等。公司拥有自主研发中心,荣获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山东省创新型中小企业、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以及淄博市绿色工厂等称号。


来源:企查查
(文/张庭颁 来源:齐风财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