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000895.SZ,下称“双汇发展”)公告称,公司及旗下望奎双汇北大荒食品有限公司(下称“望奎双汇”)近日收到多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望奎双汇因销售兽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被没收违法所得165.39万元,并被罚款3307.79万元;双汇发展因相关产品问题被没收违法所得170.10万元,并被罚款3401.93万元。此外,双汇发展及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还因食品安全管理等问题受到处罚。
此次处罚涉及公司及相关高管,双汇发展董事长万宏伟被罚3764.62万元,董事兼总裁马相杰被罚566.1万元,副总裁乔海莉被罚646.94万元,总工程师王玉芬被罚658.62万元。
根据公告,2025年10月10日,望奎县农业农村局接到望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移送的案件线索。此前,2025年8月28日,长春海关技术中心在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对黑龙江比邻优选连锁超市有限公司明湖分公司销售的望奎双汇生产的猪后鞧肉进行抽检,检验结果显示,林可霉素项目不合格。
经调查,涉案猪肉涉及望奎双汇2025年8月28日销售给漯河双汇食品销售有限公司的白条和副产品。其中,经漯河双汇食品销售有限公司销往大庆绥欣经贸有限公司的36头白条猪肉,有部分流向上述超市。
通过耳标及《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溯源,实际进厂生猪共910头。
望奎县农业农村局认定,望奎双汇销售兽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货值金额为165.39万元。对此,该局没收其违法所得165.39万元,并处以3307.79万元罚款。同时,因望奎双汇未按规定落实生猪宰前停食静养制度,宰前停食静养时长未达到12小时,该局另作出警告并罚款5万元的处罚。
除旗下公司外,双汇发展本身也收到了漯河市畜牧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公告显示,涉案猪后鞧肉的林可霉素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相关产品通过双汇发展自有销售渠道,以漯河双汇食品销售有限公司名义销售至经销商,涉及生猪910头,货值金额和违法所得均为170.10万元。
漯河市畜牧局据此没收双汇发展违法所得170.10万元,并处以3401.93万元罚款。
对于处罚的财务影响,双汇发展公告称,上述处罚将导致公司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6380.66万元。
(文/闻一方 来源:经济导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