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汇人寿”)济宁中心支公司因“编制虚假资料”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济宁监管分局罚款14万元后,时隔不到1个月,中汇人寿潍坊中心支公司又被罚15万元。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潍坊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汇人寿潍坊中心支公司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未按规定进行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潍坊监管分局警告并罚款15万元,同时对时任中汇人寿潍坊中心支公司银保部督导训练岗负责人朴炯袤警告并罚款5.5万元。

公开信息显示,中汇人寿成立于2023年,注册资本332亿元,法定代表人任晓兵,注册地为北京市。经营范围包括保险业务。
中汇人寿官网显示,公司由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目前分支机构246家。

公开信息显示,2023年10月,中汇人寿整体受让天安人寿的保险业务及资产、负债,原天安人寿的保单由中汇人寿继续负责,老客户权益不受影响。
天安人寿成立于2000年11月,总部位于北京,其前身为由美国恒康人寿保险公司和中国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资组建的恒康天安人寿保险有限公司。2020年7月17日,原中国银保监会依法对天安人寿实施接管,接管期限为一年。2021年7月16日,原中国银保监会延长天安人寿的接管期限一年,自2021年7月17日起至2022年7月16日止。
记者统计发现,从2025年至今,中汇人寿旗下多家分支机构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地方监管局行政处罚。
如2025年1月,中汇人寿通化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财务资料记载的事项与实际用途不符”被通化金融监管分局分别罚款10.5万元、警告并罚款1万元。
2025年4月,中汇人寿四平中心支公司因“组织员工利用朋友圈以保险产品即将停售为由进行宣传销售”,被四平金融监管分局罚款6万元,相关负责人同时被警告并罚款1.5万元。
2025年6月,时任中汇人寿白山中心支公司银保部代理人团队长殷志华,因对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白山中心支公司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问题负责,被白山金融监管分局警告并罚款1万元。
2025年9月,中汇人寿开封中心支公司因“编制虚假财务资料”被开封金融监管分局罚款13万元,相关负责人同时被警告并处罚款1.5万元。
2025年9月,中汇人寿潍坊中心支公司因“编制虚假财务资料”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罚款24万元,两名负责人分别被警告并罚款3万元、4万元。
2026年1月,中汇人寿辽源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虚列佣金、擅自印制产品宣传材料且其中包含误导宣传内容”,辽源金融监管分局对公司给予警告并罚款21.5万元;对多名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罚款共计3.4万元。
2026年3月,中汇人寿延边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因“财务数据不真实”,延边金融监管分局对公司罚款11万元,对相关负责人警告并罚款1万元。
2026年3月,中汇人寿吉林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财务数据不真实”,吉林金融监管局对公司罚款22万元,对相关负责人警告并罚款4万元。
2026年5月,中汇人寿济宁中心支公司因“编制虚假资料”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济宁监管分局罚款14万元,相关负责人警告并罚款2万元。
(记者/刘勇 来源:山东财经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