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晚间,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300569.SZ,下称“天能重工”)披露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德州新天能新能源有限公司近期根据税收法律法规开展涉税事项自查,需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合计1587.92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税款及滞纳金已全部缴纳完毕,且“本次补税事项不涉及行政处罚”。
天能重工表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上述税务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不涉及对前期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
不过,天能重工同时提示,“上述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对公司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具体影响金额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公开资料显示,天能重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青岛胶州市李哥庄镇大沽河工业园,主要产品为风力发电用风机塔架、锚栓以及新能源发电业务。2020年12月,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天能重工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变为珠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来源:鹰眼IPO观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