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华联合财险天津分公司和和田县支公司同时因违法违规被处罚通报。
其中,中华联合财险天津分公司因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虚列费用被罚款30万元。同时两名责任人被警告并合计罚款4万元。
中华联合财险和田县支公司因业务数据不真实被罚款50万元。同时陆向国被警告并罚款10万元。
(来源:半岛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