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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吸收合并企业业绩造假,中建八局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被撤销

来源: 文化视界 2026-05-08 12: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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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新发布相关处罚通报,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吸收合并资质后被核实原企业申请相关资质时使用造假业绩。根据规定,住建部撤销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继承的相关资质行政许可。

因吸收合并企业业绩造假,中建八局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被撤销

建督撤字〔2026〕182号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2025年2月,你单位吸收合并山西宏锦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并承继其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经核实,山西宏锦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所使用的代表工程业绩“格林智慧环保科技(孝义)有限公司2X200MW机组系统建设工程”“华天新能源220kV变电站新建工程”“中寨村220千伏变电站建设工程”“任义庄220千伏变电站建设工程”“石庄村新建220kV变电站工程”“下栅乡兴跃村2#220千伏变电站建设工程”“韩家滩220kV变电站建设项目”“大唐新能源2X200MW建设项目”“汾阳市鸿业农牧有限公司2×200MW电力机组建设工程”“西辛庄镇220kV专用变电站建设项目”“北姚村建设220千伏变电站项目”等11项业绩不属实,山西宏锦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的行为。

我部依法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26〕53号),你单位签收后提出书面陈述。经研究,决定不予采纳该陈述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我部决定撤销你单位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行政许可。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单位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6年4月23日

(来源:百家号@建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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