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进科技”,300594.SZ)发布公告表示,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山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朗进科技因未及时披露一笔累计约4.15亿元的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及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等行为,被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的罚款。实控人李敬茂因利用实控人地位,组织、指使公司与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导致公司信披违法,被给予警告并处以440万元的罚款。另还有邱若龙等4名董监高被给予警告并处以总计230万元的罚款。
这张“罚单”指向的不止于违规本身,也暴露了朗进科技内部在经营、治理与市场信任之间相互作用的多重困境:公司业务面临增长瓶颈,应收账款高企导致自身“造血”能力不足。而向新能源、储能等新领域的转型又需持续消耗现金,这种长期的财务压力与转型阵痛,催化了经营与管理的失衡,可能构成了资金占用的客观压力。最终,这也引发了公司声誉受损。
中国证监会于12月15日召开会议,明确要求“压实行业机构、上市公司的声誉管理责任”。朗进科技的案例,恰恰成为审视这一监管要求的现实注脚。
实控人李敬茂“组织、指使”资金占用行为
据悉,2024年2月至2025年7月,朗进科技及其6家子公司,直接或通过第三方公司,与控股股东青岛朗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进集团”)及其两家子公司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累计金额约4.15亿元。然而,朗进科技未及时披露资金占用的情况。
2025年8月27日,朗进科技及实控人李敬茂分别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12 月16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山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告知书》所示,此次朗进科技资金占用的行为,并非“个人”或“一时疏忽”的行为——对于实控人李敬茂的行为,《告知书》表示“利用实际控制人地位,组织、指使朗进科技与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导致朗进科技信息披露违法的行为”。其中,“组织、指使”四个字意味着,此次动用上市公司巨额资金的行为,或是在公司顶层授意下经由内部上下流程完成。

更值得瞩目的是,朗进科技在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并未对资金占用事项进行披露,相关董监高却在该报告上签字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无疑未勤勉尽责。
另外,在2024年半年报因遗漏披露该事项而被出具内控审计警示后,朗进科技的资金占用行为不仅没有停止,反而在2024年7月至2025年7月间新增约3.29亿元,为后续声誉受损埋下根源。
针对在被出具内控审计警示后公司的占用行为为何仍未停止且新增金额巨大,风口财经致电朗进科技并发送采访函。接线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领导在出差,不方便接受采访。会将采访事项向领导汇报”。截至发稿,风口财经未收到相关回复。
业绩常年亏损埋下隐患
内控缺失虽然是朗进科技此次“吃罚单”的直接原因,但隐患早已埋下:公司传统业务回款难,导致财务状况常年紧绷,同时转型成效也并不乐观,加剧了资金压力与现实困境。
朗进科技起家于轨道交通车辆空调,业务高度依赖大客户,导致公司应收账款金额不断走高。同花顺iFinD数据显示,2023年公司的应收账款高达9.95亿元,占总资产的比重超过50%;2024年,这一比例达到53.62%;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应收账款约10.58亿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增至55.22%。这意味着公司大部分营收仅是账面数字,未能转化为真实的现金回流。

应收账款堆积导致朗进科技的盈利能力持续下滑。2022年,公司利润亏损,与“部分客户方结算进度及回款缓慢”有关。此后,直至2025年前三季度,朗进科技仍未扭转亏损的颓势。同时,由于现金流长期处于流出状态,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自2022年以来连续多年为负。

尽管今年前三季度,受“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同时材料款以商业汇票形式支付的比例增加”的影响,朗进科技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扭亏”为0.23亿元,但与当期亏损0.14亿元的归母净利润形成“剪刀差”,公司的真实盈利能力并没有财报呈现得那般乐观。此外,微薄的现金流积累并未给货币资金带来可观的助益。财报显示,当期公司的货币资金仅为1.50亿元,不足以覆盖公司当期3.63亿元的短期借款。
为寻求增长突破,公司积极向新能源、储能等新赛道转型。然而,新业务的开拓意味着在研发、市场推广和产能建设等环节需要不菲的资金投入,是典型的“资金消耗型”阶段。这对于传统业务盈利能力不足、自身现金流压力鲜有改善的朗进科技而言,无异于“雪上加霜”。
目前,朗进科技的转型成效也并不乐观。2024年以来,公司新能源及智能热管理产品与数字能源智能环控产品的营收占比已降至不足三成,且毛利率均有下降。
有分析认为,紧张的现金流和应收账款高企,可能构成了控股股东占用资金的客观压力或诱因。

朗进科技敲响声誉管理警钟
财务状况与内控缺失的双重危机共同爆发,动摇了市场对朗进科技的信任与预期。
朗进科技身陷困境的同时,第二大股东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经建投”)的动向同样引人注意。
自2023年11月起,在长达近两年的时间里,浙江经建投持续发布关于公开征集受让方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以寻求“退出”。这一被市场广泛关注的信号,被普遍解读为专业机构用脚投票。
与此同时,有律师表示,因资金占用、信披违规等问题而受损的中小投资者,可启动法律索赔程序。
至于后续可能引发的“连锁反应”,有业内人士分析表示,虽然朗进科技表示此次事件不触及退市情形,但公司声誉已受损,或对后续投融资、业务端以及人才招引等方面造成影响。
就在12月15日,证监会召开会议表示“压实行业机构、上市公司的声誉管理责任”。这一要求,将上市公司的声誉从过往相对“附属”的位置,提升至必须主动维护、承担主体责任的核心管理范畴。
朗进科技的案例,无疑诠释了什么是“声誉管理责任”的失守,也敲响了上市公司规范管理的警钟。而对公司及董监高的处罚,也体现了监管对“关键少数”精准、严厉追责的原则。
声誉管理的核心在于信任。对于朗进科技而言,罚款可以缴纳,占款可以归还。下一步,如何修复失守的市场信任,或许是比订单与业绩更亟待解决的问题。
(记者/许耀文 来源:大众新闻·风口财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