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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勃丨走出圈层范畴——新大众文艺浪潮与中国美术体系的当代建构

来源: 文化视界 2026-04-20 12:3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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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围绕“新大众文艺”的讨论之所以迅速扩散,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它并不是某个单一门类内部的术语更新。更实质的变化,是文艺生产的主体结构、渠道结构与评价结构正在同步发生位移。“新传媒时代到来,新大众文艺兴起”(《延河》2024年第7期)。

新传媒指的是数字媒介及相应的网络平台,而新大众直接涉及创作与消费领域中的主体性,由此还涉及到公共性问题,“位移”与“破界”不断发生,构成种种“体系压力”。当平台化传播改变可见性分配机制,当生成式AI降低某些劳动门槛并重写创作流程,当公众参与从观看延伸到生产、传播与评价的连续链条时,美术不可能仅凭既有圈层规则或单一市场尺度来维持自身秩序。因此,所谓“体系构建”不宜被理解为风格门类的罗列,而应指向由价值阐释、生产机制、传播展示、评价方式与治理工具共同构成的运行结构。这些环节彼此耦合,既受制度条件影响,也受技术条件牵引,最终要能落到可操作与可检验的层面。例如双年展、艺术空间与美术馆体系仍在塑造专业话语,同时短视频平台、社交媒体与线上展陈又在生成新的观看惯习,两套系统既互相借力,也彼此拉扯。

“以人民为中心”是新时代文艺创作的价值导向。然而,只有价值宣言仍不足以解释秩序如何形成。现实中常见的情形是,价值主张写在文本里,却未必转化为作品形态与评价习惯。相反,传播技术、平台规则与量化指标会在不知不觉中改写审美偏好,使价值在运行层面被稀释甚至被反向利用。因此需要引入“审美范式”这一概念,用来解释价值如何被转译为共同体默认的原则与前提,并说明范式又如何在媒介与制度变化中发生位移。当核心价值与审美范式的关系被放在同一框架中讨论,价值不再只是结论里的口号,而成为贯穿生产、展示与批评的结构性问题。

一、新技术与新生态

在现有讨论中,“新大众文艺”大体形成了若干较为稳定的共识。它往往被理解为中国百年文艺大众化进入新阶段的表征,也被视为在新技术条件下形成的新生态,成为不断生成与扩散的系统性建构,可问题就在于当下应如何运作、如何评价又如何治理。

强调这些共识的“相对稳定”,并不是要把概念冻结。相反,正因为主体扩容与渠道重组已成为现实,美术体系的建构必须面对一个更实际的问题,即如何在新的结构中维持公共导向,同时保持必要的艺术性与专业性,避免审美被单一指标牵引。核心价值的提出,正是为了解释并回应这一现实压力。

在“新大众文艺”视域下讨论中国的当代美术,应承认一个基本现实,即“当代艺术”这一概念在中国的双重性:一是当代艺术所具有的“实验性”,即观念为先的当代实验艺术谱系,可见改革开放以来的装置、行为等非主流艺术;二是当代艺术所具有的“在地性”,即生活为先的现实主义艺术谱系,可见主题性创作、公共美术工程等主流艺术。这种边界差异不仅是学术分类问题,更是评价秩序问题。改革开放以来,实验艺术路径与大众化路径之间长期存在张力,而“新大众文艺”在某种意义上把两端都拉回到同一张制度与媒介网络中,迫使核心价值必须跨越门类差异,提供可对话的共同坐标。这些对象之间还存在频繁的互相借用,例如主题创作会吸收当代艺术的装置语言,实验艺术也会进入公共项目与城市更新;在平台场景中,学院训练与大众趣味的边界同样可以打开。

基于上述语境,将“新大众文艺视域下中国当代美术的核心价值”理解为一个相互牵引的五维结构,即人民性、公共性、艺术性、传播性,以及创新与合规之间的平衡。这五个维度并非并列口号,它们更像对美术运行结构的不同切面描述。而纳入同一系统,也可以归纳为三个层次,使之分别对应价值取向、专业标准与运行治理。

第一,在价值取向层面,人民性与公共性指向“为了谁、面向谁”的方向问题。人民性要求美术以人民的生活经验与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与落脚点,并承认人民既是表现对象也是鉴赏与评判的主体。公共性则强调作品进入公共场域的有效性,作品不仅要被创作出来,也要能被接触、被解释、被讨论,从而形成公共导向的当代表达。在艺术史的视角下,这一层面关心的是美术如何与社会生活发生可持续的连接,而不是停留在象征性的宣示。从近代以来的公共雕塑到当代的社区艺术项目,公共性往往不是作品的附带属性,而是在进入公共空间的过程中被不断协商出来的,包含了场地、观众与解释框架的共同作用。

第二,在专业标准层面,艺术性与创新构成对“指标化审美”的必要抵抗。艺术性并不等同于精英壁垒,它更像作品在形式、语义与情感组织上的密度,使作品不被短期流量逻辑完全吞没。创新则是新技术条件下不可回避的现实要求,它既包括材料与媒介的扩容,也包括方法与观念的更新。但创新若脱离人民性与公共性,就容易变成自足的“新奇”,因此它必须被放回价值取向之内讨论。回望20世纪的美术史,许多看似“技术性”的革新之所以成立,往往是因为它回应了新的社会经验与新的观看方式,这也提示今天的创新需要和现实经验发生更紧密的联系。

第三,在运行治理层面,传播性与合规性为公共信任提供条件。传播性并不等同于营销,它更接近一种制度化的可沟通能力,涉及作品如何被看见、如何被解释、如何进入公共讨论,这需要策划、展示与公共教育等解释性供给。合规性则是新技术条件下的底座,同质化、虚假合成、版权不清与责任不明等问题若不被处理,人民性与公共性很难兑现,创新也可能成为消耗信任的快消品。在实践层面,这还涉及机构如何制定披露规范、平台如何处理版权申诉、以及公共项目如何设置责任边界等具体环节。

由此可见,核心价值至少承担三方面作用。它首先为广义当代美术内部的异质性提供共同坐标,使实验艺术、学院创作、主题创作、公共美术与平台原生视觉生产可以在同一框架内被比较与讨论。其次,它为体系构建提供方向,价值需要被写入生产机制、传播展示、评价批评与治理工具之中,形成可操作、可检验的规则链条。再次,当评价标准在专家、机构、公众与平台数据之间出现分裂时,核心价值也提供一个可以回到原点的参照系,用以处理争议并修正偏差。

二、共同体默认与自明性前提

“范式”(paradigm)一词之所以重要,在于它提示知识与判断并非在真空中产生,而是依赖共同体共享的承诺与规则。审美判断同样依赖共同体共享的概念、尺度与预设,而这些预设往往以“理所当然”的方式运作,只有当争议出现或媒介条件变化时,它们才会被重新看见。

当讨论从展厅走向日常媒介环境时,短内容语境改变了叙事节奏与注意力分配,算法分发改变了可见性结构,这些变化不只是外在条件,它们会进入感知与判断之中,推动范式层面的重排。艺术史中的“正当感受”并非天生,它往往通过教育、展览与批评体系被培养出来;当培养机制转向平台化和碎片化,范式的变化也会更迅速、更难被察觉。

审美范式也并不只存在于宏大的美学史分期。在图像时代的研究中,有学者借用范式概念提出“视觉范式”,用以指称特定时代人们的“看的方式”,并由此讨论影像生产与观看技术如何重写经验结构。(《高字民:《从影像到拟像——图像时代视觉审美范式的变迁》,《人文杂志》2007年第6期)这一路径提示,讨论当代美术的审美范式时不能只盯住作品风格,还需要同时看到“观看的制度”如何被媒介与平台塑形。在美术馆展陈之外,线上图像库与算法推荐也在塑造“什么值得看”的排序逻辑,这种排序逻辑往往先于解释而发生作用。

类似的判断也出现在对人工智能传播实践的研究中。相关研究指出,AI的深度嵌入会推动传播从具身在场走向离身在场,并通过算法与交互界面重构感知维度与审美坐标。(国歌、赵广远:《从具身到离身:人机耦合视域下AI主持的审美范式重构》,《传媒》2025年第22期)尽管不同门类之间不能直接类比,但这一提示仍具有方法论意义,即新技术改变的不只是生产工具,更会改变审美感知结构与评价前提,从而触发范式层面的迁移。

再从审美史的角度看,20世纪以来美学研究对象逐渐从“美的本质”转向“审美经验”,大众美学的兴起与受众参与的强调,使对象更为具体多样,审美体验的当下性被持续放大。当审美领域向日常生活扩展,审美范式也会随之调整。(傅守祥:《审美范式的世俗化:艺术哲学的重构与审美风尚的改变》,《探索》2007年第2期)这种调整既带来活力,也可能带来功利化与快感化的压力,因此更需要回到范式层面,说明其变化的条件与机制。

可以确定一定时期内被共同体默认的普遍审美价值取向,以此追问其审美范式,因为自明性的前提组织审美表达与评价,会在媒介技术与社会结构变化中发生迁移,并让研究者将价值问题落实到运行结构上。

讨论两者关系之前,需要先划清概念边界。在美术的体系建构上,问题是“应当成为什么”,并为此提供规范性方向、优先序与底线;在审美的时代范式上,问题是“在什么前提下被感知、被表达、被评价”,并为此提供共同体默认的原则、概念与评价前提。两者都涉及价值,但层级并不相同。如果把人民性、公共性直接等同于某种风格标签,就会把价值降格为形式;如果把审美范式仅理解为流派样式,也会遮蔽范式在共同体默认与评价机制上的力量。

为了让关系解释更便于操作,可以把核心价值、审美范式与运行机制放在同一条链条上理解。核心价值规定方向与底线,审美范式把价值转译为可识别的原则与评价前提,运行机制则把这些前提固化为日常制度安排,例如创作如何组织劳动分工与工具链,展示如何提供解释性供给,批评与评审如何设置参照与流程,以及治理工具如何处理风险与争议。这样处理的好处,是把抽象的价值讨论落到一条可追踪的路径上,使每一环都可以被追问:价值在哪里被转译,范式在哪里被强化,机制又在哪里发生偏差。

在这条链条上,核心价值的作用首先体现在“方向与底线”上。人民性与公共性指明面向社会生活的基本取向,艺术性与创新提供专业尺度,传播性与合规治理则构成进入公共空间时不可缺少的条件。它们共同回答当代美术应当守住什么,又应当朝哪里走。审美范式的作用在于把价值转译为共同体能够反复使用的判断方式。哪些表达更容易被理解为正当,哪些经验更容易被视为有意义,往往并不是靠一条明文规定,而是靠共同体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默认前提。这些前提一旦稳定下来,就会像“习惯的眼睛”一样组织观看与评价。运行机制则把这种默认前提写进具体流程。当机制成熟时,价值与范式会在日常运作中被不断重复与训练,从而获得相对稳定性;当机制偏离价值或被外部指标接管时,范式也会随之漂移。由此,机制并非附属环节,它决定价值能否落地,也决定范式能否自洽。

自明性预设如果不被制度化为机制,就很难稳定;而机制如果脱离核心价值,就会变成纯粹的技术性安排,最终由最强的外部力量(平台指标、市场回报)接管。如同美术学院的训练会把某些形式语言变成“常识”,展览机制会把某些主题与叙事变成“可被期待”的对象,成为库恩所言的“共享承诺”,即共同体之所以形成稳定的判断方式,是因为共享承诺被不断重复、训练并固化为规则。

用这一链条可以解释两种常见问题:一是价值空转,即文本层面高举人民性与公共性,但评价仍被圈层惯习或流量逻辑主导,作品与公众之间缺乏可沟通路径,公共性容易退化为口号;二是范式漂移,即机制层面被平台化技术快速改写,评价标准向量化指标倾斜,审美经验被“可计算的反应”替代,艺术性与公共信任随之受损。AI主持研究已呈现类似结构:当审美过程从“感官体验”转向“算法感知”,审美感知从“情感共鸣”走向“数据共振”,评价也更容易偏向量化指标。(国歌、赵广远:《从具身到离身:人机耦合视域下AI主持的审美范式重构》,《传媒》2025年第22期)

同时也要看到,核心价值与审美范式并非单向决定。范式一旦改变,会反过来影响价值的解释方式与优先序。图像时代人类通过视觉机器获得技术化视觉经验,“看的方式”被视觉机器编码,影像向拟像的转变最终导致“超真实”与意义“内爆”。(高字民:《从影像到拟像——图像时代视觉审美范式的变迁》,《人文杂志》2007年第6期)当意义生成方式改变时,“什么是有价值的观看”“什么是值得的真实”都会发生变化,当前存在的“审美生活化图景弥散”“功利性审美趣味取代崇高理想”的趋势,本质上也是范式变化对价值结构的重排。(傅守祥:《审美范式的世俗化:艺术哲学的重构与审美风尚的改变》,《探索》2007年第2期)因此,在新大众文艺语境下谈核心价值,不仅要列出价值清单,更需要讨论在新的范式与机制中这些价值如何被保护、被转换并被纠偏。

三、数字平移与数字集市

“数字平移”从字面意义上分解,可分为“数字”与“平移”。“数字(number)”除了包括“0-9”对应的记数符号外;随着信息时代的来临,由“数字”所衍生的“数字公民”、“数字空间”等词语日渐增加。当中,“数字”是形容生活在信息时代下的社会,其描述对象直接或间接地与信息技术等新兴技术产生关联。(周琴:《智慧赋能教师专业发展》,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21年)“平移(translation)”意指周期中的波峰偏离中点的现象,其作用在数据分析中是用来预测更长周期的趋势。([美]小查尔斯·D.柯克帕特里克(Charles D. Kirkpatrick II)、[美]朱丽叶·R.达尔奎斯特(Julie R. Dahlquist):《经典技术分析》,机械工业出版社2020年)从力学来看,平移是沿着直线的运动,例如上下、左右或者前后,在平移的过程中,方向、大小、形状没有变化,位置则发生了变化。(阮宝湘主编:《工业设计机械基础》,机械工业出版社2023年)在此基础上,“数字平移”其本体论可指涉一种由物理世界的物质本体(如架上艺术)转化为离散、可计算的数据本体的过程;在数字平移的实践过程中,“平移”不仅是力学上的中性位移,而是涉及由平台、算法、协议构成的数字技术逻辑。在数字艺术的文化语境中,其艺术实践与文化形态,往往由传统艺术的精神内核与审美范式所展开,当中“数字平移”可说是传统艺术在数字时代的增殖,其文化基因延续而生成可编程性、交互性的新属性。

在当代美术研究语境中,“数字平移”实现了从技术层面向文化层面的线性移动;广泛而言,艺术创作、传播与接受系统从物理介质向数字介质的整体性迁移过程,这一过程本质上,是艺术本体存在方式的根本性变革。值得注意的是,传统美术作品在数字空间并非原样呈现,而是在数据化过程中产生新的属性——可编程性、可交互性、可衍生性。在生成式AI时代,简单的艺术品数字化的边际成本趋近于零;若缺乏后续的活化与交互,这些庞大的数据库将如同无法产生效益的“技术负债”般。因此研究提出“数字平移”的技术发展应从“存储导向”转向“生成导向”,艺术创作需积极地融入新工作流的产业,而并非仅作为展示,决定了其在重构文化语境中的能力体现。这无疑亦引发观众对艺术创作的新理解:在数字空间中,艺术的语境与观看关係产生了何种本质化变化?

若把“数字平移”理解为物质世界对象的数字化,以及数字对象在平台、格式与环境之间的移动,那么保存与策展提供的是更成熟的概念框架,它们提醒人们不仅应该关注“搬过去”,还包括“搬过去之后还能不能被读到、能不能被证明”。在这类讨论里,数字对象的元数据与描述信息也被视为保存对象的一部分,因为它们决定后来者能否理解文件的来历、语境与使用限制。“数字平移”不仅改变了艺术的载体,更重塑了其价值基础。传统美术珍视原作物质性的“灵韵”(aura)与历史唯一性。而在数字领域,简单的存储与复制价值边际递减,“生成性”成为新的价值载体,艺术的价值不再仅源于其作为封闭客体的存在,更在于其作为数据本体所具备的可编程性、可交互性与可衍生性。这要求创作思维从“制作一个作品”转向“设计一套生成规则与交互可能”,价值评估也需考量其在数字生态中持续引发再创造与意义迭代的能力。

围绕数字保存的研究中,常被反复讨论的是“迁移与仿真之争”(Migration vs.Emulation)。迁移强调通过转换对象或格式来保持可用性,例如把旧格式文件转为新格式,把旧系统的数据导出到新系统。仿真则更在意原貌与功能,通过重建原运行环境来维持使用方式与感知经验。两种路径都在回答同一个问题,即数字对象的“可用”究竟意味着什么。传播与媒介研究进一步把这种转换理解为一种媒介间的改写,因为每一次转换都会带来呈现方式、意义组织与可见性结构的变化,数字对象并非只是被搬运,它也在被重新书写。对艺术史而言,这一争论也关涉数字复制品的展示方式:同一幅作品的数字化文件若被反复迁移与压缩,色彩与质感的细微差异会累积,进而影响研究与公共呈现。

进入人工智能研究与应用语境后,这套讨论被明显拉长。备份与迁移不再只关心“文件是否可恢复”,还要支持实验与系统的可复现、可追溯与可审计。生成式AI(Generative Artificial Intelligence,简称GENERative AI或GenAI )使“需要被保存与迁移的对象”发生外延变化,大量关键内容来自模型生成,且会回流到信息生态甚至训练语料之中。于是,保存不只是一份拷贝,还包括来源与过程的说明,例如生成时使用了什么模型与参数,经历过哪些编辑与压缩,是否存在合成与篡改的可能。换言之,AI时代的“平移”常常意味着跨平台、跨格式、跨可信度的移动,需要通过标注、版本管理与数据谱系等手段,把对象的来路与变形过程一并带过去。

在“分享经济”的讨论中,“数字集市”更多指一种可以交易与共享的线上贸易平台。它借助互联网把分散的个人与资源连接成市场,把原本闲置的“剩余使用容量”汇集起来,使资源更容易被看见,也更容易被匹配。相较于传统集市受限于地理与时间,数字平台让交易从偶发走向日常化,并在更大范围内形成规模效应。其关键机制在于点对点连接带来的直接互动,供需双方可以绕开层层中介,直接完成信息对接、信用评估与交易结算。(王宁:《分享经济的社会建构》,《中国社会科学》2021年第11期)

在“新大众文艺”的语境里,“数字集市”(Digital Bazaar)更像一个借用“集市”经验所形成的隐喻。它指数字平台技术与参与式文化共同促成的开放共建场域,新兴文艺、传统文艺与社交型文艺在同一空间并置,日常生活的经验与情感被转化为可传播的审美材料。这个场域依托平台基础设施运行,流量在很大程度上成为交换的通货,并被算法持续组织与再分配。在大众数据流、算法策展与主旋律内容投放交织的格局中,更多原本缺乏名望的创作者获得可见性,观看也更容易转化为评论、转发与共同创作等交往实践,从而形成一种带有“公地”色彩的文化参与空间。(朱丽丽、马丽丁娜:《“数字集市”:新大众文艺的景观形态、生成机制与权力重构》,《南京社会科学》2025年第6期)

两种“数字集市”都以平台的连接能力为前提,并借“集市”强调开放汇聚与交换,但它们面对的对象与权力结构并不相同。在新大众文艺的讨论中,被交换的更多是符号、情感与注意力,价值尺度更依赖可见性与流量,因此算法分发与内容治理会深刻塑形其公共性。分享经济的数字集市则围绕使用权、服务与收益机会展开,核心在于去中介化匹配与规模效应,解释的是闲置资源如何被常规化、社会化地利用。

作为“数字集市”的新大众文艺场域呈现出三个层次形态:(1)微观的美学体验;(2)中观的数字机制;(3)宏观的复合权力结构。其中,由生产者/消费者合组而成的“产消者”(prosumer),消解了专业和非专业的隔阂,消解了生产者与消费者的隔阂,使之成为极具生活气息的民主的数字公共场域。在虚拟遗产应用中,Open Simulator便开发设计了“虚拟集市”涵盖每个生物智能体的属性,拟造出古希腊集市日常场景。(方兴东、严峰、钟祥铭:《大众传播的终结与数字传播的崛起——从大教堂到大集市的传播范式转变历程考察》,《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2020年第7期)AI算法的出现使智能传播超越了过往21世纪10年代的移动互联网的“人工”传播范式,开启了算法驱动的大规模生产与传播的新时代。

随着各个智慧城市逐渐建立,美国技术哲学家本杰明.H.布拉顿(Benjamin H. Bratton,1968-)以“Stack”来形容不同虚拟层叠加在城市空间中的现象。(Benjamin H. Bratton, The Stack: On Software and Sovereignty, Cambridge MA: MIT Press, 2016.)这就将互联网的空间属性从过往的赛博空间解放出来,结合5G网络嵌入现实的空间中,实现将虚拟与现实无缝衔接的超真实场景。(赵华森、陈燕:《智慧城市中的公共艺术设计:解放即将被数据驯服和囚禁的人类》,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2020年)从艺术的角度,数字集市可想象为由数字技术建构的艺术公共场域,当中可进行艺术品的交易,同时亦是衍生出新的艺术话题、审美经验的协商平台。数字集市消解了传统艺术场域的“生产者-消费者” 二元结构,在数字集市中身份的边界被日益模糊化,其多主体共在的特徵使创作者、收藏者、评论者、观众的身份能持续切换。另一方面,数字集市的运作建构于平台算法、数据所有权、注意力分配机制,这亦形成了新艺术界的权力重构。

“艺术界”作为当代概念,这一文化关键词的探讨即展现出新的美学研究与艺术探讨的方向,同时反映研究者有意识地将数字集市的艺术实践,回溯至艺术学的文化语境研究之中。(殷曼楟:《“艺术界”概念的现代生成及学科对话》,《社会科学研究》2013年第1期)在数字集市中,谁是“领航者”?在资本与技术的双重驱动下,数字集市是否正实现全球化的艺术公共领域?人工智能作为无机生命,可以说是没有“意志”可言,其运作所遵循著的算法理性使得人工智能具更广泛的应用潜力,这亦使得理性的运用主体由“人”转向成“类人的人工智能”,统称为理性运用的“去人化”(dehumanization)。(孙国东:《“算法理性”的政治哲学检视》,《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2期)在AI“去人化”的特征越加突出下,新型的“数字集市”不再只是交换场所,而是成果交付的生态场域;当中,人类不再是唯一的艺术创作者,AI生成的艺术方案或许成为人类创作者的替代,这取决于其重构文化生产工作流的能力。

四、制度路径与机制闭环

新大众文艺的重要特征之一,是更广泛的社会成员参与到文艺创作活动之中,并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创作者与评判者的传统分工。对美术而言,这意味着审美共同体不再由单一圈层构成,而是由专家、机构、公众与平台数据共同参与。当评价主体扩容时,标准更容易分裂,因此核心价值必须被写入多主体评价的范式结构之中。这里的关键在于“写入”,也就是把人民性与公共性转换为可执行的流程与边界,明确公众参与的范围、专家复核的职责,以及争议处置与纠偏机制的运行方式。在很多线上场景中,作品先以图像碎片进入传播,后续解释与批评常常追赶在后,这使范式更容易被即时反应与热度数据牵引,因此更需要在制度层面补足解释与复核环节。

在其他文化门类中也能看到类似的结构逻辑。以抗战题材影视的讨论为例,有研究指出,某些类型化、奇观化的创作曾导致叙事可信性与审美价值的危机,而在政策调控、行业自律与观众审美变化等因素共同作用下,创作逐步回归理性与严肃性,并形成新的审美习惯。(于仰飞:《微观叙事·家国认同·影像美学——抗战题材电视剧的审美范式演进与当代建构》,《百家评论》2025年第6期)这一例证并不需要被直接移植到美术领域,但评价共同体扩容时,若缺乏规范底线与机制安排,范式容易滑向娱乐化;反之,价值导向与行业机制的协同,也可能推动范式被纠偏并走向成熟。

平台化传播首先改变可见性的分配,其次改变理解与讨论的方式。短内容语境、算法分发与跨媒介再传播,使作品的公共命运不由展览系统决定,传播性也不再是附加的外部策略,而逐渐进入审美范式内部。作品如何被呈现、被解释并如何与公共空间发生关系?这一系列问题,不仅导致作品接受方式被改变,也进一步影响其评价标准。讨论作品的公共空间,关键就在于释放其评价与流通的权力,将解释性供给、公共教育与线上线下协同视为范式运行的一部分。艺术史上,新的展示技术往往会带来新的观看姿态,例如从展厅到画册,再到屏幕,每一步都在改变观众与作品的距离与停留时间。今天的平台环境同样如此。

为什么美术传播应当与艺术性与治理方式同时被讨论?在新大众文艺语境中,传播不是简单的宣传,而是公共性得以成立的条件。没有传播性,公共性只能停留在“应当进入公共”的愿望上;只有传播而缺乏艺术性与治理,传播又可能把作品推向即时快感与同质化。因此,传播性需要与艺术性标准、版权与责任机制、以及更可持续的公共空间共同结成闭环。其实,“闭环”只是系统中的逻辑关联,其意义发散及开放性特征正在于其后续的那个公共场域,公共性才是问题的根本所在。

生成式AI的影响也不只是“生成了新图像”。更深的变化在于它改写劳动分工、工具链与创作流程,从而影响作品形态与审美倾向。相关研究在讨论AI介入传播实践时提醒,当身体在场被弱化,感知与价值坐标可能被算法与界面重新组织。(国歌、赵广远:《从具身到离身:人机耦合视域下AI主持的审美范式重构》,《传媒》2025年第22期)这一提示同样适用于美术领域,它要求人们把生成式AI视为改变范式条件的因素,而不仅是新的技法。

首先,创作主体更容易呈现分布式结构。一件作品可能由策划者、提示词设计者、模型训练者、素材提供者与后期编辑者共同完成,作者性与责任归属随之进入审美评价之中。观众不只看结果,也会追问来源、过程与立场,这使过程披露与版本管理成为范式的一部分。其次,形式供给的快速扩张带来过剩与同质化风险。当形式生产成本下降,差异性更依赖价值判断与编辑能力,而不再主要依赖技巧门槛。艺术性在此成为“差异如何成立”的关键条件,它要求创作在形式之外提供更有密度的经验组织与意义生成。再次,公共信任的门槛被抬高。虚假合成、版权不清与责任不明会直接损害作品进入公共空间的可能性,从而使合规不再只是外部约束,而成为人民性与公共性得以实现的必要条件。当社会对真实性与来源更敏感时,作品如何被标注、如何被解释,也会反过来影响其审美命运。

因此,在生成式AI条件下,核心价值与审美范式的关系变得更紧密。价值若不被机制化为标注披露、过程说明、来源声明与风险处置流程,范式就可能在信任危机中失效;范式若缺乏艺术性标准与解释性供给,价值也容易被同质化与快感化吞没。在此意义上,生成式AI把“价值如何进入范式”这一问题从理论层面推向更迫切的实践层面。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当下关于生成式AI的讨论常常会迅速触及伦理与治理,它们并非外部附加,而是范式能否稳定的内在条件。

综上所述,核心价值与审美范式的关系,应当被理解为一种持续的转译与校正过程,其关键不在口号而在机制。

(1)关系的基本命题

在新大众文艺语境中,中国当代美术的核心价值提供规范性方向与底线,包括人民性与公共性所指向的社会立场,也包括艺术性与创新所体现的专业要求,以及传播性与合规治理所提供的运行条件。审美范式则把这些价值转译为共同体可识别、可重复使用的审美原则与评价前提,并通过日常实践逐渐形成相对稳定的审美习惯。核心价值回答当代美术要走向哪里,审美范式回答共同体用什么样的默认前提与规则把它带到那里。

(2)关系的结构解释

核心价值与审美范式,二者互相依存。价值设定需要经由范式才能进入共同体的日常判断,范式运行又需要机制支撑才能稳定。当机制偏离价值时,就会出现价值空转或范式漂移。因此,核心价值并非停留在文本中的宣示,它必须被转写进评价流程、展示系统与治理工具;审美范式也不是自然生成的风格潮流,而是在制度与技术条件中被不断训练出来的共同体默认。在这一结构中,范式既可能把价值落实为共同体的日常判断,也可能把价值消解为可量化的表面指标,因此需要持续地反思与校正。

(3)关系的现实指向

在新大众文艺语境中,讨论核心价值与审美范式的关系最终会落到几个可检验的问题:一、人民性与公共性是否被转化为作品进入公共空间的真实路径,而不是停留在宣言?二、艺术性是否仍能提供抵抗指标化审美的内在尺度,而不是被“可传播性”完全替代?三、创新是否与合规治理形成闭环,使新技术的风险被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从而维护公共信任?

上述三个关系问题之所以关键,是因为它们直接关联“体系构建”能否落地。当制度、平台、机构与公众之间形成相对清晰的分工与协同机制,核心价值就不再只是文本层面的共识,而会在范式层面形成新的自明性前提,并在机制层面稳定为可持续的当代美术运行结构。反过来,如果协同机制缺位,评价被单一指标牵引,或者过程与责任无法说明,那么核心价值很难进入共同体的审美日常,审美范式也会在反复争议与信任损耗中变得脆弱。

结论

新大众文艺的视域下论中国当代美术的体系建构,不宜把核心价值与审美范式当作两个互不相干的概念。核心价值若缺乏范式与机制支撑,往往会空转;审美范式若脱离核心价值的规范方向,又容易漂移并被外部力量接管。主体扩容、渠道重组与评价结构变化,恰恰把这种关系推到前台,使其不再只是理论选择,而成为现实要求,特别是适应新媒介时代的现实要求。

新媒介兴起引发又一轮视觉革命,推动着中国美术审美范式的当代转化:(1)存在形态的转化。以数据本体所具备的可编程性使艺术不再作为封闭的客体,实现其可交互性与可衍生性。(2)话语权力的转化。艺术创作的认定权部分地从专业机构及批评家下放至社群,使艺术成为社会对话的媒介与情感连接的纽带。(3)文化资源的转化。通过“跨媒介活化”实现文化资源的“互文增效”,为大众创造深度的文化体验与精神沉浸。进而呈现“多主体、多元化”与“去中心化”的发展趋势,以艺术的社会价值(如文化传承)、经济价值(如数字资产交易)、社区价值(如社群认同)与技术价值(如算法创新)相互交织,形成了复杂的价值矩阵。

这场转型的深层动力,是科技革命与文化自觉的双重驱动,给我们开启多重思考:如何在全球化数字语境中,建构具有中国美学精神与当代话语的美术体系?如何避免在算法中心化中失去真正的多样性?又如何在人机协同中捍卫人的审美判断与伦理责任?具体的问题有很多,留给我们思考的空间非常大。归结起来,无非就是我和他者之间的关系如何处置。此“他者”即在自身之外,包括由人工智能产生的独立主体。多主体与多中心,各种界限正在不断消解又不断确立,其交互性与公共性,不断构成话语权力场的新博弈。

文/范勃,广州美术学院院长、中国美协实验艺术委员会主任 来源:《美术学报》2026年第1期)

[ 责任编辑:寿鹏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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