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湛江监管分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湛江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罚。
罚单显示,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湛江中心支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包括:虚增水稻承保面积及保费、重复承保相同地块;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向未提供涉农协保服务的人员支付协办费。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湛江监管分局对其罚款合计72万元。同时,对相关责任人员李树海处以警告并罚款合计10万元,对谢忠明处以警告并罚款1万元。
网站公开资料显示,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是2005年1月经国务院同意、原中国保监会批准、国家工商总局注册、北大荒集团发起的专业农险公司。目前,公司运营资金20亿元,在黑龙江、广东、天津设有280余家分支机构,年保费总收入近50亿元。
阳光农险近年来因多项违规行为屡遭监管处罚。
2025年12月2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黑龙江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显示,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双鸭山中心支公司,因虚列费用、农险业务数据不真实,被罚款25万元;时任双鸭山中心支公司总经理陈刚被警告并罚款3万元。此外,双鸭山中心支公司饶河保险社,因农险业务数据不真实,被罚款15万元;时任双鸭山中心支公司饶河保险社主任刘滨被警告并罚款2万元。
2025年6月,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杜尔伯特支公司因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被罚款5万元。同时,姜国超(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杜尔伯特支公司总经理)因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2025年5月,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七台河支公司因利用保险代理人套取费用这一严重违规行为,被处以8万元罚款;同时,时任该支公司经理的刘元涛,被监管部门警告并罚款2万元。
业内人士指出,农业保险具有政策性,保费背后有大量国家补贴。部分分支机构为完成业绩考核、虚增规模以获取更多补贴,铤而走险进行“虚增承保面积”、“重复承保”、“数据不真实”等操作 。此外,公司整体合规意识薄弱,风险管控存在漏洞,导致违规行为屡禁不止。
(来源:城市金融报财观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