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商洛市柞水县韩女士名下的农业银行卡自2017年起,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中国人寿陕西分公司连续扣费6年,累计金额近2万元。韩女士表示自己从未签署过相关保险合同,经过多次协商要求退还保费后,近日获得保险公司答复:若非本人签字,将退还全部保费。
据韩女士向北极海新闻透露,2023年4月,她在查询农行APP转账记录时,意外发现自2017年起,银行卡每年被自动扣除1462.60元,扣款用途标注为"保险",收款方为中国人寿陕西分公司。由于经营多家店铺,日常资金往来频繁,直到六年后才发现这笔"隐形"扣款。
经核实,扣款对应的是两份《国寿祥瑞终身寿险》合同,被保险人为其7岁的儿子和5岁的女儿,缴费期限长达20年。韩女士强调:"从未见过这两份合同,对投保背景和条款内容完全不知情,也从未签署过任何保险合同,更未提供银行卡或授权扣款。"

(图为韩女士儿女的两份《保险合同》)
韩女士的丈夫表示,几年前他曾遭遇类似情况,同样涉及中国人寿陕西分公司,但在扣款数月后发现并及时处理,最终获得全额退款。此次发现问题后,他们立即联系保险公司要求退费,但遭到拒绝。后在家庭会议中得知,是其公公为儿子和孙子、孙女投保了保险。


(图为两份保险额合同《新单业务收款收据》)
据了解,韩女士的公公经常参加中国人寿陕西分公司组织的免费保险知识讲座,每次听课可获得鸡蛋、挂面等赠品。通过考核后,老人后来成为公司业务员。为完成月度销售任务,他每月为一名家人投保一份保单,韩女士的儿子和女儿的保单就是韩女士公公以韩女士的名义投保的。待家人"名额"用尽后,因无法开拓新客户而被辞退。
尽管得知投保人是自己的公公,韩女士仍坚持要求保险公司解除合同并全额退款。2026年2月3日,中国人寿陕西分公司回应称,需核查投保签字是否为本人笔迹,若非本人签字将予以退款,但因临近春节,需节后处理。
北极海新闻“拍案说法”律师观点: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于晓荷律师认为,本案核心争议焦点为保险合同签名真实性及投保人是否获得合法授权。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相关规定,订立保险合同需遵循自愿、公平原则,投保人需对投保事宜及合同条款明确知晓,且签名需为本人或经合法授权。
涉案投保非韩女士真实意愿,也未获得其追认且保费系擅自扣款,中国人寿陕西分公司未尽审慎核查义务,存在过错,故保险合同对其不生效。应全额退还保费。
建议韩女士留存扣款记录、沟通记录等证据,若节后协商无果,可通过诉讼维护合法权益。
(来源:北极海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