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晚,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信息中,增加了一家来自山东烟台的企业:烟台君通吉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君通吉星”)。该企业因擅自终止政府采购合同,被处罚“罚款300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依据为《政府采购法》第77条,执法单位为海阳市财政局,处罚日期为2026年8月27日。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媒体通过企查查发现,君通吉星成立于2023年8月,法定代表人安钦也是企业的经理、董事、财务负责人,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实缴资本400万元)。公司位于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经营范围包括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电附件、换电设施、电池等销售,并从事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保险兼业代理业等。

来源:企查查
从股权穿透来看,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军,其掌控80%股权,另外的20%股权由沙红玲掌握,其也是公司监事。

来源:企查查
在梳理企查查企业动态信息过程中,媒体发现,君通吉星先后中标过海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两个新能源车辆采购项目。第一个出现在2025年5月29日,中标金额为59.6万元;第二个出现在2025年10月29日,中标金额为18万元。巧合的是,两次中标后不久,君通吉星都出现了法定代表人、主要成员变更。

来源:企查查
第一次中标仅半个月,君通吉星的法定代表人由王军变更为徐冬,王军也退出了公司主要成员行列;第二次中标73天后,也就是2026年1月10日,君通吉星的法定代表人由徐冬变更为安钦,前者也退出公司主要成员行列。
不到7个月时间,公司法定代表人出现两次变更。最后一次变更完成约7个月后,2026年8月27日,企业收到了“罚款300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
(文/刘拾嘉 来源:齐风财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