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中国网站显示,近日,山东能源集团重型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新增两条行政处罚信息,其因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设办公楼、厂房等,被新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新泰市城市管理局)分别处以罚款99.68万元、10.35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执行处字﹝2026﹞22005号显示,山东能源集团重型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于2010年在新泰市新都路北侧,国贸路以东建设办公楼等工程,工程造价为1993.5412万元,经部门认定属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情形。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及《山东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处996770.6元罚款。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8月31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执行处字﹝2026﹞22006号显示,山东能源集团重型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于2008年在新泰市新建三路北侧、国贸路以东建设厂房等设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第一款:“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的规定,属违法行为。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以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对公司处103543.02元罚款(工程合同价款1%罚款:10354302元×1%=103543.02元);2、对公司直接负责人巩伟处5177.15元罚款(单位罚款的5%:103543.02元×5%=5177.15元)。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8月31日。
工商信息显示,山东能源集团重型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注册资本49.27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冯军,总部位于山东省泰安市。
公司经过多次整合重组,现经营范围包括矿山机械制造、专用设备制造和机械电气设备制造,业务覆盖矿山开采、专用作业及电气控制等设备的生产制造环节,是国内综合配套系列最全的矿山装备制造商和服务商。
股权结构显示,公司大股东为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4.19%;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5.10%;临沂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56%;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15%。
记者注意到,今年5月20日,山东能源集团重型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因偷税被国家税务总局泰安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处以罚款59.36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泰安税稽一罚﹝2026﹞30号显示,“你单位强制解锁导致少申报增值税1,087,265.03元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构成偷税,决定对你单位处偷税数额0.5倍的罚款543,632.52元。2.你单位计提坏账准备未调增问题,属于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决定处罚款50000元。违法行为类型为偷税。
山东能源集团重型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报显示,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8亿元,同比下滑69.26%;利润总额-2.67亿元,净利润-2.70亿元;总资产81.53亿元,总负债113.73亿元,净资产-32.20亿元,经营现金流量净额-9203.68万元;每股净资产-0.9038元,每股经营现金流-0.0186元,每股收益-0.0547元;销售毛利率8.17%,资产负债率139.50%,流动比率88.02%。
(来源:经济导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