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天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天辰机器集团有限公司、侯秀峰、周倩、张义军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经查,2025年2月至2026年4月期间,济南天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多次向控股股东济南天辰机器集团有限公司转账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单日资金占用最高余额2,500.00万元。公司未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2号、证监会令第227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二十一条及《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证监会令第227号)第三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侯秀峰,公司总经理周倩,公司董事会秘书、时任财务总监张义军,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2号、证监会令第227号)第七十二条以及《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证监会令第227号)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决定对他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来源:证监会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