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为报人,我喜欢收藏报纸,在所有藏报中,有两张同一天(2002年3月21日)的《南方周末》(见上图)最有意思,朋友见了都连称难得。
为何难得呢?又有何奥妙?
原来,这两张同一天的《南方周末》,头版却完全不同,第一张一版刊登的主打文章是《违规投资玷污希望工程,青基会负责人难辞其咎》,第二张一版的文章则是《“五毒书记”和他的官场逻辑》。后面的版面两张报纸则完全一样。
同一天的《南方周末》,期数也相同(都是第945期),一版竟完全不同,你说奇不奇?到底是咋回事?我又是如何得到这两张报纸的呢?
这还要从头说起。2002年,我当时担任报社总编辑助理、办公室主任。报社印刷厂除印自家的报纸外,还代印中央媒体和各省市报社的几十份报纸,其中就包括南方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的《南方周末》,而我们也近水楼台,可以在第一时间读到这些报纸。
3月20日上午刚一上班,收发室就送来了最新出版的《南方周末》(因为是周报,为了能按报纸上标注的出版时间送达订户,所以一般提前一天印刷,21日的报纸我们20日就能看到),我一看第一版就吃了一惊,主打文章标题竟然是《违规投资玷污希望工程,青基会负责人难辞其咎》,还配发了评论《有公益的地方就要有阳光》。
“希望工程”“青基会负责人”竟被《南方周末》公开点名批评,这绝对是石破天惊的新闻!报纸发出去,将无异于在全国舆论圈投下一枚小型核弹。
有人可能会说,只是一篇文章而已,有那么玄乎吗?有这种看法的应该是“00后”年轻人,因为他们可能不了解希望工程、青基会当年在全国人民心中有多么高的地位。
这里就简单介绍一下希望工程。希望工程是由共青团中央、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即标题里提到的青基会)于1989年10月发起实施的一项以助学育人为核心的公益事业,旨在资助贫困地区失学儿童重返校园、改善农村办学条件。截至2023年底,该项目累计接受捐赠223.11亿元,资助困难学生728.4万名,援建希望小学21064所。当年我国几乎所有的公职人员都为希望工程捐过款。笔者除捐款外,还一对一地资助过商河县一名小学生。

希望工程有自己的形象标识,但真正让希望工程深入到每个中国人心中的,则是1991年中国青年报记者解海龙拍摄的“大眼睛”女孩苏明娟,照片中的她拿着铅笔在破旧的教室里学习,她那双渴望读书的大眼睛,成为一代人的共同记忆。
再说一下青基会,全称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是全国性5A级公募基金会,1989年3月由共青团中央发起成立,同年10月发起实施希望工程。
文章标题中提到的青基会负责人叫徐永光,当年可是大大有名的风云人物,他曾任团中央组织部部长,1989年3月任青基会秘书长并创建希望工程。现任南都基金会名誉理事长、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第九、十届全国政协委员等。
这样一位希望工程的主要创建者,声名远扬的新闻人物,竟成了《南方周末》批评报道的主角?虽然报纸白纸黑字摆在面前,我还是不太敢相信。

当天下午终于有了答案。下午上班后,收发室又送来了一份《南方周末》,我拿来一看,再次吃了一惊,这张报纸还是3月21日的,但头版文章却赫然换成了《“五毒书记”和他的官场逻辑》。
看着两份在短短几个小时内“变脸”的报纸,我有点懵圈,实在搞不清是怎么回事,但过了一会儿,凭多年的办报经验,我似乎有点明白了,这次“变脸”,大概率是《南方周末》的主管部门鉴于希望工程的敏感性,要求报社紧急撤稿,全国各印点因此要重新印刷换稿后的报纸。已经印好的换稿前的报纸自然不会再发出去了。
当然这只是猜测,而且也不会有任何部门机构证实或否认我的这种猜测。
看着办公桌上摆的两份绝无仅有的“孪生”报纸,我本能地感觉有一定的收藏价值,而且它们本身也见证了中国报业史上一段有趣的小插曲。于是我便将这两份报纸仔细保存了起来。
转眼20多年过去了,前段时间我清理书柜,又将这两份报纸翻了出来,我上网尝试找到“变脸”事件的真正原因,结果在百度“徐永光”的词条下,还真解开了这个20多年前的谜。
下面就将词条的有关文字原原本本摘录如下:2002年,《南方周末》准备在3月21日的报纸上刊登记者采写的调查徐永光的报道。这篇调查列举了徐永光挪用超过一个亿的捐款草率投资、放在私人名下炒股、指示下属做假账、为青基会少数领导“谋取”第二套住房、在香港设有“秘密账户”等“十大罪状”。然而,3月20日晚,南方日报报业集团和南方周末报社通知全国十余印点停止印刷,撤换新版。需要说明的是,这个调查中,没有徐永光本人的声音。这次“舞弊报道”风波,又将徐永光推入“黑幕”……说到此,徐永光有些愤愤不平:“投资项目里确实有失误的,对此,我需要承担决策责任。但是,我个人的自律是针插不进、水泼不进的。假设我有过一分钱的不检点,今天也不可能在这儿和你聊天了。”
以上这一大段文字,是截止目前对《南方周末》“变脸”事件最权威的说法。笔者不掌握更多信息,不便进一步评论,但“变脸”事件反映出的报纸、被报道对象和官方这三者的博弈,是改革开放后中国舆论生态中一个带有共性的现象,值得进一步研究。

“变脸”事件就说到这里,最后再说一个和《南方周末》有关的故事与大家分享。
《南方周末》主打深度调查,擅长追踪重大事件、社会热点痛点,报道风格大胆犀利,因而他们的许多舆论监督报道,尤其是跨省的舆论监督报道经常引起被报道对象的反弹,会通过各种渠道要求报社撤稿或要求更正道歉,甚至会引发官司。笔者就亲身经历过这样一件事,通过这件事可以管窥《南方周末》是如何处理这类事件的。
这件事大约发生在2003年上半年,《南方周末》记者采写了一篇山东某地的批评报道(由于当时的报纸没有保存下来,所以报道的具体内容和时间等笔者已忘记了),确定将在某期报纸二版刊登。被批评对象当地的宣传部领导给大众报业集团刘总编打来电话,请求刘总编出面通融一下,请《南方周末》把稿子撤了。
地方党委政府对本集团广告发行等方面支持很大,人家求上门来了,这点面子还是要给的,所以刘总编让我给南方日报报业集团领导打电话,提出撤稿请求。我本以为要费点口舌,但没想到对方听说是在业界颇有名望的刘总编要求的,很爽快地答应将稿子从这期报纸上撤了下来。
我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地方宣传部领导,对方自然是满心欢喜,连声称谢,我也以为此事已顺利解决。但过了一周,下一期的《南方周末》来了,我翻开一看,上星期撤下的那篇批评报道竟然又赫然刊登在了二版!
我哭笑不得,忙去给刘总编汇报,刘总编看着报纸,沉吟半晌缓缓地说,我们也是办报的,人家做的也没什么错。
批评报道刊登出来以后,地方宣传部领导也没再打电话来,可能他们认为已经生米做成了熟饭,再多说无益。
事后细一琢磨,《南方周末》处理此事的手法颇高,可说是一箭三雕:一是暂时撤下稿件,缓解了外部压力。二是给足了兄弟报社领导面子。三是虽然晚了一星期,但批评报道还是照样登了出来,并没有影响他们的宣传计划。
高,实在是高!
(文/魏武 大众报业集团原副总编辑,山东省报业协会会长 来源:微悟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