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文艺版权保护与促进,是事关国家文化发展的战略问题,也将为全球版权治理提供中国方案。

在北京前门大街的中国民间文艺版权馆里,中国民间文艺版权成果展展销区的特色产品吸引参观者驻足。樊凡 摄
在中国,最早赋予民间文艺民事权利的法律,是1990年通过的《著作权法》。其中,含有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民事权利的承认。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以此为依据,支持相关权利人的诉讼请求。而且《著作权法》第六条明确规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可以说,1990年《著作权法》颁布之后,法律上对民间文学艺术的民事权利作出认定。在《著作权法》之后,国务院颁布的《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制作、出售假冒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署名的传统工艺美术作品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但该行政法规规制的对象是“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的署名权,其他权利未得到承认和保护。在之后颁布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中,还有部分内容是对民间文学艺术民事权利承认的规定,如《云南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关于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和促进经济自主协调发展若干问题的意见》等。在实践中,民间文艺的民事权利在司法适用上仍存在困难,民间文艺的相关主体难以充分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在此背景下,2014年,国家版权局公布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2020年,国家版权局重新启动《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条例》制定工作。自2021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民间文艺版权保护与促进试点评选工作。截至今年,在省、市、县各个层面共评选了49个民间文艺版权保护与促进试点地区。民间文艺版权保护作为一个亟待解决的课题,已经进入立法的突破实施阶段。
版权保护势在必行
就民间手工艺而言,它是一条延续不断的造物文脉,具有独特的生产性、生活性和生态性特征。在传承层面,民间手工艺既有群体表达,也有个体的创造。在技艺层面,其具有可意会又可言传的程式,便于模仿和批量生产,具有规模生产的潜力和广泛的生产应用价值。在传承生态上,民间手工艺与新科技、新设计的结合最为紧密,能够通过跨界衍生形成新业态,创造新价值。可以说,在世界范围内,民间手工艺是世代传承的文化,同时又是不可忽视的产业。特别是发达国家,利用本国以及发展中国家的传统手工艺资源开发市场,一方面在向高端艺术市场发展;另一方面作为时尚产业、设计产业、旅游文化产业中的重要资源,成为显著的文化标识和重要的知识资产,创造文化附加值。所以,民间手工艺作为一种生产性的文化资源,在融入当代产业发展的过程中,离不开现代化的版权保护。
保护民间手工艺版权,是守护国家文化安全的需要。从国家层面看,本土保护和发展不足,造成传统手工艺资源流失,这不仅使手工艺本身包含的民俗、审美等文化凝聚力被消解和替代,而且可能使本土的文化样式沦为其他价值观传播的媒介和工具,导致传统文化样式的“空心化”,危及国家文化安全。部分发达国家将其强势文化、生活方式、消费方式、生产方式以及社会心理、价值判断植入发展中国家传统、经典的文化体系之中,发挥其教化、审美与消费功能,在表层的娱乐传媒之后实现的是一种心理渗透,并进一步导致弱势文化的自我边缘化。
保护民间手工艺版权,也是守护区域、团体权益的需要。民间手工艺具有较强的地域性,与所在地域的自然条件、传统工艺、人文风俗有紧密联系,缺乏版权保护则无法有效解决假冒伪劣和虚假宣传问题,恶性竞争将损害相关地域民间手工艺生产者、手工艺团体的品牌权益和声誉,制约民间手工艺的发展。
保护民间手工艺版权,也是保护民间手工艺者个体权益的需要。民间手工艺生产者往往处于产业链末端,贴牌代工现象较为普遍,导致手工艺人个体的经济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民间手工艺的持有者多为经济上处于弱势的群体,而相关资源的利用者往往是经济实力雄厚的跨国公司,导致生产民间手工艺品的农户获利微薄,亟须通过争取公平贸易,维护手艺人的权益。因此,保护民间手工艺版权是十分必要的,是民间手工艺历史发展的必然。
中国由民间手工艺大国发展为民间手工艺强国,在创作方面,需要解决规模大而不强、多而不优、有高原缺高峰的问题;在运用方面,需要解决机制和平台建设的问题;在维权方面,需要解决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的问题;在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需要解决话语权不够、影响力不足的问题。
保护民间手工艺版权,也是民间手工艺发展的需要。民间手工艺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坚持走自主创新之路。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版权是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两者协同发力,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民间手工艺创新的“动力源”问题。作为一种新型的产权安排机制,版权通过赋予创新成果财产权,明确了创新主体对创新成果拥有合法的支配权和使用权,以及通过成果转移转化获得收益的权利。由此将形成民间手工艺人的现实生产力和核心竞争力,激励民间手工艺人将创意转化为高品质、高附加值的民间文艺产品,在高价值区合理合法地从事高价值、高回报的产业。作为一种有效的市场机制,版权形成了无形资产的许可转让规则,使民间手工艺中的相关精神、知识和元素在市场环境下可以顺利转化,产生效益,实现创新投入与创新回报的良性循环,解决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实现手工艺产业高质量发展。
保护民间手工艺版权,是中华文化参与国际竞争的需要。建设文化强国,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需要在不断扩大的对外开放中,通过文化产品和商品流通,提升中华文化核心价值的全球感召力。完善的版权制度是一个国家广泛开展国际贸易、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标配。版权、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等无形资产在手工艺产业发展中起关键作用,甚至起决定性作用。
激活传统产业生命力
民间手工艺的版权保护与发展,可从以下方面推进。
切实加强从地方到国家的民间手工艺版权管理办法的制定与实施。承认和尊重民间手工艺创作群体和创作个体的精神权利和财产权利,结合中国各地民间手工艺的资源特色和版权现实问题,出台从地方到国家的民间手工艺或某一类民间手工艺的版权保护与促进办法。
进一步加强民间手工艺版权的保护与利用,建立、完善具有公信力的民间手工艺版权公共服务平台。推动民间手工艺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要通过知识产权赋能,提高民间文艺传承发展的造血能力、创新动力和生机活力。要正确处理群体创作和个体创作的关系,对传统的民间文艺作品和民间文艺衍生作品分别提供便捷高效的民间文艺版权备案和版权登记服务。要积极利用新技术,为权利人、使用者和监管部门提供版权认证、侵权监测、维权取证、分级授权等服务。
实现民间手工艺IP的空间聚集与协同创新。民间手工艺具有价值属性和增值潜力。就此,可构建民间手工艺版权保护系统,用以确权、溯源;构建智库系统,包含政策库、知识库、专家智库以及法律援助;构建开发系统,服务资源整合、授权开发、品牌战略、促成交易、协同创新等发展权利,从而打造面向新时代的版权保护、管理、运用生态圈,促进民间文艺作品合法有序交易传播,实现民间文艺IP价值延伸和多元文化业态融合发展。
打造区域民间手工艺IP体系,培育民族文化品牌。为此,应加大民间手工艺精品培育力度,打造一批具有较高识别度、知名度、美誉度的民间文艺精品,推进区域文化品牌建设。同时,培育一批具有清晰版权归属的民间手工艺精品,逐步形成“产权银行”,并开展版权交易、版权成果转化以及版权国际交流服务等方面的版权贸易。
提供“一站式”民间手工艺版权出海服务。应整合版权运营、产业孵化、多语种翻译、海外维权等多维度赋能资源,搭建“一站式”民间文艺版权出海服务平台,为民间文艺机构和企业提供国际化过程中的版权合规与风险防控支持,打通民间手工艺版权出海渠道。
加强设计转化和产业提升,将民间手工艺资源中相关精神、知识、符号、自然元素等产权内容进行创意转化。在此基础上将民间手工艺资源版权的运用,从传统文化贸易拓展到文化创意、文化会展、文化旅游、数字内容等产业领域,提升民间手工艺产业与相关产业的融合度和市场竞争力。
在国际上,由中国发起成立民间文艺版权国际组织。通过该组织保护全球民间文艺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广泛凝聚国际共识,促进国际民间文艺版权保护的政策协调,推进民间文艺的对话交流、资源的高效配置、市场的深度融合,开展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更深层次的区域合作。
民间手工艺的保护与发展,是每个历史悠久、文化丰厚的国家在现代化进程中必须面对的课题。我们希望,在国内,从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的高度出发,立足法律保护的基础意义,着眼其内在的动力机制,实施可行的措施和方案,增强民间手工艺的创造活力,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健康可持续发展;在国际上,更好承担大国责任,体现大国担当。由中国版权主管部门发起成立民间文艺版权保护促进组织,深度开展国际间的民间文艺版权贸易、授权、开发与应用等,通过一系列高层次、专业化的孵化政策激发全球民间手工艺的活力,展现各国传统文化魅力。总之,推动中国民间文艺特别是民间手工艺版权保护,是一项连接历史与未来、融合文化与经济的战略性举措。它不仅是保护艺人“饭碗”的务实行动,更是守护中华民族文化根脉、激活传统产业生命力、提升国家文化竞争力的必然要求。让我们积极推进版权保护的立法,把关乎文化根脉、经济发展和国家软实力的系统工程建设好,从而发挥现实作用。
(文/潘鲁生 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