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东营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东金罚决字〔2026〕1号-4号),对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山东东营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


根据公开信息,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山东东营中心支公司因个人保险代理人管理不到位,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东营监管分局警告并罚款0.5万元。
时任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山东东营中心支公司营销部经理杨捷、时任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山东东营东城营销服务部经理成俊秋,均因个人保险代理人管理不到位,分别被警告并罚款0.5万元。
此外,时任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山东东营东城营销服务部个人保险代理人徐艳艳,因存在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的行为,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记者/张洁 来源:闪电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