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有媒体报道,2021年7月,内蒙古的朱女士将75万元存入邮储银行内蒙古呼伦贝尔扎兰屯市支行,为其办理业务的银行员工孟某芝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转走了存款。
据统计,孟某芝在在岗及离职待岗期间,以虚构理财产品、为储户办理定期存款业务为由,骗取11名被害人220余万元,所得钱款用于民间借贷、偿还欠款、支付利息等,造成多名储户资金损失。
最终,孟某芝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但其早已将赃款挥霍一空,无力退赔被害人的损失。

储户张女士称,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引导她们在窗口办理了银行存款,最后钱款却不见了,银行应当承担责任。
银行工作人员表示,涉事业务员已离岗,该行为是孟某芝的个人诈骗行为,与银行无关。
2025年10月,朱女士等人起诉银行,要求银行承担赔偿责任,支付本金及利息。
一审法院驳回了其诉讼诉求,认定孟某芝的行为属个人犯罪而非职务行为。判决书指出,储户轻信“高息存款”的诱惑,未核实产品真实性,也未当场核对账户流水,自身存在重大过失,应承担相应责任。
储户不服该判决并提起上诉,2026年1月5日,该案二审开庭审理,目前案件尚未宣判。
(来源:科技金融在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