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山东省应急管理厅行政处罚公示显示,淄博昱明通风设备有限公司因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10000元,处罚时间10月15日。

来源:山东省已经管理厅
公示信息显示,淄博昱明通风设备有限公司存在“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违法事实,淄博市临淄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对淄博昱明通风设备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0000元的处罚。
企查查显示,淄博昱明通风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0月,注册资本1358万元,注册地址为淄博市临淄区,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李国。公司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工程设计与施工、售后服务于一体的现代化企业,主营通风设备、油烟净化设备、餐厨垃圾处理设备、油水分离设备及环保设备等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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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穿刺显示,李国为淄博昱明通风设备有限公司的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为81.5906%;王曰洁持股比例为11.0457%;王素梅持股比例为7.3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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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梳理发现,2026年6月5日,淄博昱明通风设备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3118万元,减少到1358万元,减少了1760万元。同时,王曰洁持股比例由原来的36.2973%降为11.0457%;李国持股比例由原来的60.4955%升为81.5906%;王素梅持股比例由原来的3.2072%升为7.3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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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张庭颁 来源:齐风财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