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企查查信息显示,近日,拼多多关联公司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因发布虚假广告,被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4万元。处罚决定书显示,长宁区市监局于2026年4月4日立案,经查当事人在拼多多平台广告位对外发布涉案违法广告共计190条,作为广告发布者构成虚假广告,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本次处罚决定日期为9月3日。

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月,法定代表人为赵佳臻,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经营等,由杭州埃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全资持股。其为拼多多平台主要运营主体。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以来该公司已多次被监管处罚:1月,因未按《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身份、收入等涉税信息,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完成,被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罚款10万元;4月,市场监管总局就“幽灵外卖”系列案对其作出大额罚没,涉及未严格审查入网食品经营者资质、对违规转单未采取必要措施等问题,拼多多相关罚没超过15亿元;7月,又因平台“特供酒”相关商品未采取必要措施、违反电商法平台义务,被长宁区市监局罚款30万元。叠加本次虚假广告罚单,平台广告审核、商户入驻和内容合规再度受到关注。
广告法要求广告应当真实、合法,广告发布者对所发布内容承担审核责任。对电商平台而言,除自营宣传外,信息流广告位、搜索广告、商家推广素材均属于重点合规环节。业内认为,头部平台在流量变现的同时,需要把广告关键词、功效宣称、产地材质、促销规则等纳入自动+人工复核,避免“低价引流—虚假卖点—投诉后置”的闭环失守。
(来源:青科新闻、中国能源网、经纬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