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财务造假监管再落重磅罚单。8月17日,湖南证监局公开〔2026〕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科创板上市公司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688189,下称“南新制药”)因2023年度系统性财务造假、信息披露严重违法被正式处罚。公司及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三名核心高管合计被罚1100万元,造假细节、履职失职、听证申辩及监管复核结论全面曝光。
经查,南新制药通过隐匿退货冲减、不计提现金折扣等方式虚增营收与利润,2023年虚增利润总额占比高达157.11%,全年真实利润近乎完全失真。作为2020年登陆科创板的医药上市公司,公司如今不仅坐实财务违规,且早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经营与合规风险集中爆发。
两大造假手段曝光:隐匿退货、隐瞒现金折扣调节财报
监管调查精准查实,南新制药2023年年报存在两处核心财务造假行为,均由控股子公司广州南新实施,最终合并导致上市公司财报数据严重失真。
其一,客户退货未冲减收入利润。2023年,广州南新发生客户退货事项,但公司未按企业会计准则冲减当期营收及利润,直接造成年报虚增营业收入4435.88万元,占当期总营收的5.96%;虚增利润总额908.77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119.46%。单此项违规,已完全覆盖公司当年真实盈利,导致账面利润大幅虚高。
其二,现金折扣生效未做账务冲减。2023年,广州南新与客户签订应收账款相关协议,协议约定的现金折扣条件生效后,公司未依规冲减当期收入与利润,再次造成财报失真,虚增营收2032.40万元,占当期营收2.73%;虚增利润总额286.45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37.65%。
两项违规叠加,南新制药2023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6468.28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8.69%;累计虚增利润总额1195.22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比例高达157.11%。这也意味着,公司当年披露的利润为虚假正向盈利,真实经营业绩早已大幅亏损。相关违法事实有公司公告、业务合同、全套财务资料、人员询问笔录等完整证据链支撑,违法事实确凿无误。
三度高管追责落地: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悉数被罚
本次处罚严格落实资本市场“双罚制”,不仅对上市公司追责,更穿透至董事会、经营层、财务核心岗位,三名高管因未勤勉尽责被悉数处罚。
时任公司总经理、广州南新总经理张世喜,全面统筹公司经营管理,涉案退货、应收账款折扣协议均由其审批签字,但其未督促落实合规会计处理,且签字保证年报真实、准确、完整,是本次信息披露违法的直接责任人,被处以警告、罚款250万元。
时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李亮,主管公司全部会计核算工作,全程知悉应收账款协议相关事项,却未督促财务部门完成合规账务处理,未履行财务风控职责,同样为直接责任人,被处以警告、罚款200万元。
时任公司董事长胡新保,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最高决策人,未审慎核查公司经营及财务处理情况,未履行勤勉履职义务,签字背书虚假年报,被认定为其他直接责任人,最终获警告、罚款150万元。
叠加公司500万元罚款,本次涉案主体合计罚没金额达1100万元,处罚力度彰显监管层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零容忍”的高压态势。
董事长当庭申辩多项理由 监管逐一复核部分采纳
本次处罚过程中,南新制药、张世喜、李亮三人均未提出陈述申辩及听证申请,全程认可违法事实。仅董事长胡新保提出听证申请,并从责任划分、履职边界、整改成效、处罚公平性等多维度提出申辩,请求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胡新保申辩核心理由包括:自身在两项违法事实中的责任程度存在差异;任职背景、客观履职条件存在限制,不应承担过重责任;在职期间持续推动公司合规风控建设;案发后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整改止损;本次处罚金额与同类案例相比失衡,未结合其任职时长、主观认知、参与程度综合考量,且会计处理责任不应直接归责于董事长。
湖南证监局经全面复核审理,作出最终认定:其一,信息披露真实完整是董事长法定责任,履职限制、岗位边界等不属于法定免责事由;其二,公司后续整改行为发生在立案调查之后,不属于主动补救免责情形;其三,跨部门监管结论、其他个案情形不适用本次案件类比。
监管同时适度考量其任职期间推动合规建设的积极情节,对其申辩内容予以部分采纳,最终将其罚款金额从初始拟定档次下调至150万元,实现罚过相当、宽严相济。
公司基本面持续走弱 早已被实施风险警示
公开资料显示,南新制药2020年3月登陆科创板,核心业务涵盖抗病毒、传染病防治、心脑血管、糖尿病等重大疾病药物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上市初期聚焦创新药赛道备受市场关注。
但近年来公司经营持续承压、合规风险集中爆发,早在2026年6月11日,公司股票已被正式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经营基本面与内控治理问题早已暴露,本次财务造假处罚进一步坐实公司内控失效、财务体系混乱的核心问题。
监管常态化严打财务造假 压实上市公司主体责任
本次处罚依据《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八十二条、第一百九十七条等相关规定作出,明确上市公司负有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法定义务,董监高人员需对年报内容签字背书、承担终身履职责任。
从隐匿业务退货、隐瞒现金折扣,最终形成系统性财报造假,南新制药的违规模式属于典型的人为调节利润、粉饰报表行为,严重扰乱资本市场信息披露秩序,误导投资者决策。
业内人士表示,本次千万级罚单再次释放监管信号:A股财务造假、虚假披露的容忍度持续归零,监管不仅严查上市公司造假行为,更将持续穿透追责高管履职责任,倒逼上市公司完善内控体系、规范财务核算、夯实合规经营底线。
(文/周莉 来源:城市金融报财观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