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常铝股份(002160)发布公告,控股股东齐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2500万股股份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2.4206%,占齐鲁财金所持股份的8.0958%。
此次司法冻结的原因是齐鲁财金为其下属子公司莱芜财金国贸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而引发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行因与齐鲁财金下属公司山东万泽优鲜供应链有限公司、山东万泽冷链股份有限公司及齐鲁财金之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齐鲁财金为山东万泽优鲜供应链有限公司提供连带担保责任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行向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导致齐鲁财金持有的常铝股份部分股权被司法冻结。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齐鲁财金的书面函告,其已收到济南莱芜法院的判决文件,部分有关诉讼案件进展情况以及济南莱芜法院判决书如下:
1、被告山东万泽优鲜供应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行借款本金约1.44亿元及利息、罚息、复利。
2、被告山东万泽优鲜供应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行律师费7,499.5元。
3、被告山东万泽冷链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二判项内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行对被告山东万泽优鲜供应链有限公司位于济南高新区稼轩西路以西、温泉路以北不动产,山东万泽优鲜供应链有限公司济南临港项目A、B、C、D、E、F冷库及门卫在建工程、山东万泽冷链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济南市莱芜区朝阳路56号1幢、2幢不动产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5、驳回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768,950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773,950元,由山东万泽优鲜供应链有限公司、山东万泽冷链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另外,近日,齐鲁财金向公司出具了《告知函》,根据《告知函》,齐鲁财金服从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在法定上诉期内不提出上诉。
常铝股份在公告中强调,此次判决涉及的偿还及担保赔偿责任系齐鲁财金自身诉讼纠纷所致,与公司无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治理结构良好,不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是热传递材料、热传递设备及综合解决方案、洁净技术与污染控制整体解决方案。
据悉,近期常铝股份也发布公告,因齐鲁财金为其下属子公司莱芜财金国贸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引发的购销合同纠纷,控股股东齐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3997万股股份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3.87%,占齐鲁财金所持股份的12.94%。
(来源:读创财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