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对十五五期间的国企改革有一些新想法。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建议》强调“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增强国有企业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主题是明确的。仅仅有两个变化,一是把国有企业放在国有资本前面,二是最后一句“加快建设更多世界一流企业”,没有“全球竞争力”字样。
我觉得原来的“五力”局限于国企本身,需要提高站位。我今天提出国有企业“五力”是“支撑力”“引领力”“控制力”“带动力”“影响力”。本质上属于功能建设,也就是偏重核心功能的改革方向。
“新五力”,在本质上是以主导力为统领,是主导力的内容体现。十五五期间国企改革,应该以国企主导力为方向、为核心,重新制定深化国企改革的方案。在宏观上,现在需要重新理解国企改革为什么走得艰难的问题,新内容也在不断增加,但是需要整体上做考虑。不仅在树叶上补充,更要在树干树根上想想。找准十五五期间国企改革方向,拿出一个目标、任务明确的改革文件来。
一
我提出以“新五力”代替“旧五力”
最近,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有一个想法,国有企业“五力”标准,有一点局限性,太偏于国企自身了,需要前进一步。
过去的“五力”标准是指创新力、竞争力、控制力、影响力和防风险能力。似乎从企业自身出发,属于一种能力建设,也就是偏重企业核心竞争力了。
国企改革应该从国家角度出文件,不能从国资委角度出文件。从国家立场为出发点,而不能从企业角度为出发点。单纯的企业观点,容易迷失方向。不改变思路,再起草文件仍然和”2015“、”2020“、”2023“三个文件内容重复,差不多。局面变了,也需要讲一些新话了。
国有经济主导力,是指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体系中,是在百年巨变这个大背景下,是在中国式社会主义现代化这个大背景下,考虑问题。通过国有企业的运营和发展,发挥“支撑力”“引领力”“控制力”“带动力”“影响力”。主要属于功能建设,也就是偏重核心功能。
核心功能在前,核心竞争力在后,是个重要的纲领性的变化。新的“五力”标准是一种综合考量,是核心功能与核心竞争力结合的考量。而且是落实核心功能在前,核心竞争力在后。也就是主导力在前、竞争力在后的改革价值取向。
二
“五力”提出过程的变化
国企改革是一个循序渐进过程,也是一个根据形势发展不断探索的过程。提出来的标准有稳定性,也有变异性,要守正,也要创新。
旧五力,是从“三力”到“四力”,再从“五力”到“一力”,再到“三个作用”的过程。
“三力”,是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来的,活力是重要的。
“四力”是2015年9月的22号文件提出来的,增加防风险能力。
“五力”是2019年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来的,强调了创新力。
“一力”是2022年党的二十大提出来的,就是全球竞争力。
“三个作用”,是2022年2月提出来的。
这是一步步走过来的。走着,走着,像是走到一个交叉路口,有力气不足的感觉,也需要休息一下,定定神。确定好新路径,再上路。
要注意的是,竞争力,还要讲,是整体要求与综合体现,是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以及在世界经济格局中应当具有的基本状态。而创新力,是时代要求与核心要素,是国有经济应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必然选择。按照我的解释,也包括在五力之内了。

三
以主导力为中心的理由
主导,是具有统领全局并引导事物发展的属性,如"主导思想""主导作用"等表述。比较而言,制度建设、法律建设是决定性的。国有经济在中国国家经济中起主导作用,是由中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国情决定的。
国有经济是指生产资料归国家所有的一种经济类型,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成分。我国宪法第七条规定:“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这是一个非常重要属于核心的经济问题。
1. 基本经济制度的需要。国有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导地位是公有制“主体”地位的核心体现。这确保了中国的社会主义性质。
2. 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和宏观调控的需要。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如能源、电力、交通、通信、金融),国有经济占据支配地位,可以有效应对国内外重大风险和危机,确保国家战略物资的供给安全。
3. 推动国家重大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的需要。许多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技创新(如航天、大飞机、深海探测、尖端芯片)投入巨大、周期长、风险高,私营企业往往不愿或无力承担。国有经济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带动整个产业链的升级和发展。
4. 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弥补市场失灵的需要。在一些微利甚至亏损,但社会又极其需要的领域(如偏远地区的铁路、电力、通信网络建设,普惠性的医疗服务等),私营资本缺乏进入动力。国有企业负有社会责任,可以保障这些基本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促进社会公平。
5. 增强国际竞争力的需要。在全球化竞争中,大型国有企业凭借其规模、资源和国家支持,能够代表国家参与高水平的国际竞争,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维护国家的发展利益。
五力的推行并进入制度层面,有利于结合“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既利用市场活力,又确保国家能够掌控经济发展的大方向,最终服务于国家的长远发展和人民的根本利益。

四
国有经济主导力的逻辑关系与任务
一、战略安全与公共服务的“支撑力”。
这是主导力的基石,体现国企的“压舱石”和“顶梁柱”作用。
· 保障国家安全:在国防军工、航空航天、能源资源、粮食供应、骨干网络等关系国家安全的命脉领域,保持绝对控制力,确保国家在关键时刻不受制于人。
· 提供公共服务:在城市水、电、气、交通、通信等基础民生领域,以可承受的价格提供高质量、普惠性的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在平抑物价(如粮油肉菜)、稳定就业、实施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如西部大开发、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不可或缺的支柱作用。
· 应对重大风险:在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危机时,国有企业是执行国家指令、保障物资供应、稳定市场秩序与社会安全的最可靠力量。
二、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的“引领力”
这是主导力的引擎,体现国企的“排头兵”和“先行者”作用。
· 引领产业升级:在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中,进行前瞻性布局和投入,带动整个产业链向中高端迈进。
· 突破关键核心技术:集中力量进行重大科技攻关,解决“卡脖子”难题,实现技术自主可控,抢占全球科技竞争制高点。
· 构建创新生态:通过建立创新平台、设立产业基金等方式,引领和带动中小微企业协同创新,形成充满活力的产业创新生态圈。
三、国民经济与市场秩序的“控制力”
这是主导力的核心,体现国企的“稳定器”和“主导者”作用。
· 掌控关键领域:在金融、能源、交通、电信等国民经济命脉行业,保持国有经济的支配地位,确保国家能够对经济发展方向进行有效调控。
· 平抑市场波动:在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如粮油、石油、矿产)领域,通过调节供给和储备,有效平抑市场价格剧烈波动,防止市场失灵。
· 维护市场秩序:作为负责任的市场主体,带头遵守法律法规,践行商业道德,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为各类所有制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国有经济并不需要在全国所有行业和领域都占据绝对数量优势,但必须控制国民经济命脉。
四、社会资本与全局战略的“带动力”
这是主导力的辐射效应,体现国企的“火车头”和“放大器”作用。
· 引导社会投资:通过建设大型基础设施、启动重大工程项目,产生巨大的投资乘数效应,有效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流向国家鼓励发展的领域。
· 落实国家战略: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如“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在项目落地、产业转移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 履行社会责任: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稳定就业、脱贫攻坚、环境保护等方面率先垂范,实现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
要发挥“领头羊”效应。通过建设大型项目,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一大批不同所有制的中小企业共同发展(例如,造大飞机,会带动无数民营的零部件、材料、软件企业)。还可以采取混合所有制改革,通过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放大国有资本的功能,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五、国际竞争与全球资源配置的“影响力”
这是主导力在全球舞台的延伸,体现国企作为“国家名片”的作用。
· 提升国际竞争力:培育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代表国家参与高水平的国际竞争,提升我国在全球产业分工中的地位。
· 保障全球资源供给:在全球范围内进行能源、矿产等战略资源的布局和获取,保障国家经济发展的资源安全。
· 输出中国标准与模式:在海外投资和项目建设中,推动中国技术、中国标准、中国装备和中国管理理念“走出去”,增强我国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五
建议起草十五五期间新的国企改革文件
一、改革理念上。将“国有经济主导力”定位为国有企业的“第一能力”。
二、改革方位上。目前国企改革中心将由“活力阶段为主”“竞争力阶段为主”转向“主导力阶段为主”。起码目前这一阶段,是这样。我说的是为主,不是不要活力与竞争力。
三、改革文件上。将“五力”作为十五五期间国企改革发展的纲领。新的国企改革,从2015年、2020改革文件、2023年改革文件思维中跳出来,按照新格局新形势起草一个新文件。
四、改革实施路径上。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要紧紧围绕新五力标准展开,同时考虑增强竞争力、创新力。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做到有进有退。进,是引导国有资本向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和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领域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产业集中,向产业链、价值链中高端集中。退,则要推动国有资本非主业的、从不具备竞争优势、产能过剩的行业和领域退出。化解过剩产能,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五、国企目标的定位上。“国有经济主导力”是一个系统性、多维度的综合能力。它要求新国企国有企业不能仅仅是一个“经济体”,更要成为国家战略的坚定执行者、技术创新的重要发源者、产业升级的核心驱动者、 社会稳定的有力维护者、 国际经济竞争的领头者。
六、对国企的监督管理上。要将考核评价主导力作为“第一能力”,意味着对国企的考核评价要综合考量其在以上五个方面所做出的贡献和取得的实效。
拿出新鲜、实在、管用、有效的国企改革新文件,是中国式现代化历史方位下,国企改革深化的迫切需要。
李锦建议于2025年11月10日
(文/李锦)
作者简介

李锦,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国企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首席政策专家。
新华社高级记者。2010年后,相继担任中国企业报总编辑、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首席专家、国企管理智库副理事长兼首席专家、中企之声研究院院长等。
重点做企业理论政策研究、课题研究、经验总结工作。十八大以来,解读70多份党中央、国务院与国资委企业文件与会议精神,去年接受媒体500多次采访。被舆论界称为“中国国企改革舆论旗手”“国企政策新闻第一解读人”。
改革开放来所写“思路型”调查为45位中央政治局委员批示。1982年,邓小平听取汇报并称其对改革“有发言权”。
出版专著《资本经营理论的提出》《深度》等32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