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莒县人民法院向莒县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莒县城发集团”)及法定代表人宋良军发出限制消费令,案号为(2026)鲁1122执2164号,该案执行标的约508万元。


该限消令显示,“本院于2026年5月2日立案执行申请人邢仕会申请执行你单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单位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对你单位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你单位及你单位法定代表人宋良军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莒县城发集团成立于2017年10月,注册资本6.56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宋良军。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及城乡市容管理,业务主要围绕城市绿化工程建设和公共空间绿化养护展开,并涉及市容环境管理相关服务。
股权结构显示,公司大股东、实控人为莒县国有资产管理局,持股60.96%;农发基础设施基金有限公司持股39.04%。
今年8月,莒县城发集团多名高管发生变动,宋良军由董事长调整为董事长、总经理“一肩挑”;李云涛退出总经理职务。曹建华、何茂锋、葛文聪、张跃胜、张庆伟、魏代师、申友社退出董事职务,新增徐敏、袁安民、任兴龙、房祥杰为董事。
作为莒县城市发展投资建设主体,莒县城发集团正在推进2025-2026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今年7月,莒县城发集团牵头建设的“莒县城阳街道马庄片区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拿到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据企查查,莒县城发集团对外投资莒县经济开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日照市锦泰置业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控制莒县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
(来源:经济导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