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利津县财金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津财金”)被利津县人民法院列入被执行人名单,执行标的206.44万元,立案时间为2026年6月2日。

据了解,除成为被执行人外,利津财金还被限制高消费。利津县人民法院2025年11月发布的限制消费令显示,因在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中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利津财金及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中华被法院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此外,利津财金还存在一起终本案件信息,执行标的总金额634.86万元,未履行总金额425.49万元,未履行比例超过60%。该案件为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终本日期为2023年1月30日。

公开资料显示,利津财金成立于2015年12月,为胜瑞城市集团旗下以从事金融业为主的国有企业,张中华担任该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该公司第一大股东为利津县胜瑞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后者的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利津县财政局。

(文/尚官 来源:城市金融报财观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