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存在以下9项违法行为类型,被警告、通报批评,罚款13.78万元。
1.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
2.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3.违反商户管理规定;
4.违反数据安全管理规定;
5.违反网络安全管理规定;
6.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
7.占压财政资金;
8.违反信用信息提供相关管理规定;
9.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孙某起(时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零售银行部总经理)、商某磊(时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零售银行部副总经理 [主持工作] )、杨某法(时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普惠金融部总经理)、张某刚(时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普惠金融部总经理)对该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分别被罚款1.5万元。

(来源:金融一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