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牌支付机构网银在线年内第二次“吃下”重磅罚单。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发布行政处罚公告,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网银在线(北京)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网银在线”)的10项违规行为作出警告,并罚没960余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网银在线属于老牌支付机构,成立于2003年6月,是国内最早第三方支付机构之一,2012年被京东收购。2011年5月3日,网银在线获得首批人民银行《支付业务许可证》,获准开展银行卡收单(北京)、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在2016年续展中,网银在线主动选择终止固定电话支付业务。支付业务类型调整后,目前网银在线的业务类型为“储值账户运营Ⅰ类、支付交易处理Ⅰ类(北京市)”。
处罚公告显示,此次网银在线存在的违法行为包括未按规定建立并落实特约商户实名制管理制度;未按规定保存特约商户档案;支付接口管理不规范;未按规定建立特约商户信息共享联防机制;服务协议约定不规范;开立单位支付账户未按规定核实法定代表人开户意愿;违规进行支付账户到银行账户的非同名划转;未按规定开展代收业务;未能确保交易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未按规定办理备付金业务。对于上述违法行为,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19.01万元,并处罚款742.94万元,罚没共计961.95万元”的处罚。

除了机构,央行还处罚了相关个人,对先后任网银在线产品部负责人、副总裁、总裁等职的黄某,警告并罚款33万元。公告称,黄某对前述10项违规中的5项违规负有责任,包括支付接口管理不规范,开立单位支付账户未按规定核实法定代表人开户意愿,未按规定开展代收业务,未能确保交易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未按规定办理备付金业务。
对于此次处罚,网银在线第一时间回应称,在收到中国人民银行相关指导后,已第一时间完成相关整改事项。公司将持续完善合规治理水平,积极落实各项监管要求,提升合规经营能力。
事实上,这不是网银在线年内首次被监管机构处罚。今年1月底,该公司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被罚款101.73万元。同时,网银在线风控负责人赵某被罚款5.13万元。
从违法行为类型来看,网银在线上一次被罚主要是因反洗钱不力被罚。据统计,2024年多家支付机构在反洗钱监管领域“踩坑”。统计显示,去年至少有5家支付机构因“违反商户管理规定”被罚、11家支付机构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被罚、8家支付机构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罚。

此外,此次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对于网银在线的处罚采取了“双罚”,即在处罚机构的同时,也对相关负责人进行处罚。这表明监管层对支付机构主体责任的追究已日趋严格。
业内表示,支付机构作为金融交易的重要环节,承担着识别风险、监测可疑交易等职责,在预防和打击洗钱活动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总而言之,作为金融体系中的一环,支付机构容易成为洗钱活动的目标。
对于支付机构来说,需建立健全清晰、高效的内控制度。还要及时根据法律和监管制度要求,持续完善内控机制和治理安排,建立清晰的工作流程,合理界定各级员工职责权限,保存完整记录。同时结合实际业务风险,建立健全风险监控规则,落实好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才能更好地判断其中风险。
(来源:新黄河记者 苏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