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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出口货物未按规定提供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威海南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旗下企业被海关处罚

来源: 文化视界 2026-10-15 10:2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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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出口货物未按规定提供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威海坤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威海坤龙”)被黄岛海关罚款。威海坤龙为威海南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旗下企业。

青岛海关官网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黄岛海关于9月30日对威海坤龙作出行政处罚。

根据处罚决定书,2026年4月27日,威海坤龙作为境内发货人和生产销售单位,以一般贸易监管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两项碳纤维复合芯,目的国为印度,申报FOB总价569美元。

其中,第5项商品申报数量为12.6千克,第6项商品申报数量为7.9千克。

经海关查验、归类,并经国检测试控股集团南京国材检测有限公司检测,实际货物的比抗拉强度、比模量等指标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中9C110.e所列物项的相关要求,属于需要提供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的货物。

黄岛海关认定,威海坤龙上述行为同时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所列违法行为,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等规定,对其罚款人民币0.12万元。

处罚决定书显示,上述货物违法经营额为3920.92元人民币。

根据企查查信息,威海南海科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威海坤龙60%股权;威海南海科创投资有限公司则由威海南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100%持股,后者的大股东为威海南海新区管理委员会。

另据企查查信息,威海南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于9月10日新增一项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法院为陕西西咸新区人民法院,执行标的约720.58万元。

此外,威海南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此前于7月14日通过审核,发行金额为7亿元。

(来源:鹰眼IPO观察)

[ 责任编辑:李煐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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