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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八局等多家央企接连被撤销一级资质!并购承继资质后,受让方仍需承担历史业绩造假遗留责任

来源: 文化视界 2026-08-17 10: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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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中建八局电力一级资质被撤销,在圈子里吵得沸沸扬扬。很多人以为只是个孤例。

中建八局等多家央企接连被撤销一级资质!并购承继资质后,受让方仍需承担历史业绩造假遗留责任

翻看住建部2026年公开的撤销决定书才发现,被撤资质的央企,远不止中建八局一家。

一共四起公开的央企撤销资质的案子,有中建、中铁、中交,都是大家耳熟能详的大国企。

中建八局等多家央企接连被撤销一级资质!并购承继资质后,受让方仍需承担历史业绩造假遗留责任

中建八局等多家央企接连被撤销一级资质!并购承继资质后,受让方仍需承担历史业绩造假遗留责任

中建八局等多家央企接连被撤销一级资质!并购承继资质后,受让方仍需承担历史业绩造假遗留责任

其中三起,模式几乎一模一样:央企花钱吸收合并一家有高等级资质的公司,把资质承继过来,想快速补齐业务赛道。结果被并购的老公司当初申报资质的业绩是假的。

哪怕造假行为发生在并购之前,央企本身没有参与造假,提交书面申辩,住建部全部不予采纳,资质直接撤销。

中建四局雄安新能源公司,收购山西润竹建设,承继电力一级资质,原企业业绩造假,资质直接作废。

中交建筑四公司,合并子公司拿到隧道一级资质,原始申报业绩造假,一级资质被撤销。

中建八局收购山西宏锦优,同样栽在电力一级资质上面。

最特殊的是中铁工程服务有限公司,不是并购背锅,是自己申报隧道一级资质的时候,11项隧道业绩全部造假。处罚力度也更大,除了撤销资质,还明确3年内不允许再申请这一项资质。

中建八局等多家央企接连被撤销一级资质!并购承继资质后,受让方仍需承担历史业绩造假遗留责任

很多工程圈老板过去的固有认知:

资质拿到手,过户、合并到我名下,前面的烂账就翻篇了。

现在监管用一连串处罚把这个幻想打碎。

关键点就在这里:

资质的源头造假,不会因为并购、吸收合并、股权变更就消失。属于资质本身的历史问题,谁接手,谁承担后果,央企没有特权,不存在善意受让豁免。

以前很多企业想走捷径,不想踏踏实实攒业绩,直接花钱收购现成高等级资质,快速拿到入场券。

2026这一批央企处罚案例,相当于把这条路堵死大半。花大价钱并购,一旦源头业绩造假,钱打了水漂,到手的资质说没就没。

给做企业的同行几个实在提醒:

1、并购收购资质,尽职调查不能只看纸质证书,必须穿透核查每一项代表业绩,四库一平台、项目备案、竣工验收资料全部要核对,不能走过场。

2、不要迷信央企牌子,资质合规面前,国企民企一视同仁,该撤销照样撤销。

3、不要幻想“先拿到资质再说”,现在动态核查常态化,大数据比对业绩,早晚要被翻旧账。

4、自己申报资质,千万不要包装、编造业绩,一旦查实,除撤销资质,还有3年禁止申报的惩戒。

现在四库一平台,这些被撤销的资质,已经全部清除。想要重新拿到,只能老老实实重新积累全套真实业绩重新申报,时间成本损失巨大。

 (来源:“工程人的事”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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