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发布行政处罚公示表,成都摩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宝网络”)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清算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等4项违规行为,央行四川省分行决定对成都摩宝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并被没收违法所得806.42万元,罚款2136.5万元,罚没总额达约2942.92万元。

同时,摩宝网络的汤某东对该公司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直接责任,被给予警告并罚款64万元。
这并非摩宝网络首次被罚。该公司曾于2018年以及2020年,先后因违反网络支付业务和银行卡收单业务相关规定,以及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被给予警告并处13万元以及7万元罚款。
据了解,摩宝网络成立于2010年3月,于2011年8月获得从事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的全国支付业务许可证,是西南地区唯一获得互联网支付和移动电话支付全国业务牌照的企业。央行官网显示,摩宝网络支付业务许可证的有效期至2026年8月28日,即将到期。
该公司旗下的Mo宝支付服务是一套实时在线的收付款系统,使交易付款方可以通过银行卡、预付费卡或电话手机等,直接在网络上进行支付货款,使商家突破支付瓶颈,获得方便快捷的收费渠道。适用于大、中、小型各类商家及个人。目前成都摩宝的注册资本为1.7亿元,摩宝支付前两大股东分别为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持股60.3329%)、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4.5135%)。
(来源:中国山东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