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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及时披露债务逾期与重大诉讼等事项,广州富力地产再收警示函,三年巨亏超500亿元,多次被列为被执行人

来源: 文化视界 2026-09-04 13: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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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日,广东证监局官网公布《关于对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李思廉、胡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对富力地产及两名相关责任人出具行政监管措施。这是近两个月内富力地产第二次因债券信息披露问题被监管点名,也让这家出险房企的债务透明度、内控机制与持续经营风险再次进入资本市场视野。

未及时披露债务逾期与重大诉讼等事项,广州富力地产再收警示函,三年巨亏超500亿元,多次被列为被执行人

本次监管决定书认定,富力地产作为公司债券发行人,未及时披露有息债务逾期和重大诉讼、仲裁等事项,相关行为违反《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多项条款。其中,时任公司董事长李思廉、时任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胡杰,未能依法保证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上述违规事项负有主要责任。广东证监局要求富力地产高度重视问题、切实完成整改,在收到决定书30日内报送整改报告并抄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时明确告知相关主体行政复议与诉讼权利,复议与诉讼期间该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3年合计亏损超500亿元

从公开披露的经营数据来看,富力地产近三年始终处于大额亏损状态,债务压力持续释放。根据企业公开财报信息,2023年富力地产归母净利润亏损199.50亿元,2024年亏损154.05亿元,2025年亏损163.11亿元,连续三年合计亏损超过500亿元。2025年公司全年营业额仅为109.42亿元,较2024年的177.01亿元同比下降38.2%;全年总协议销售金额约142.1亿元,同比大幅下滑,销售规模已远低于行业高峰时期水平。2026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为70.98亿元,同比增长23.12%;但归母净利润亏损52.68亿元,比2025年同期亏损40.46亿元扩大了29.99%。

截至2025年末,富力地产账面总现金约为30.59亿元,较2024年末的38.64亿元进一步下降,同期借款总额约为993.73亿元,其中一年内到期借款高达933.87亿元,短期偿债缺口巨大。

此前上交所查明,2025年7月至12月期间,富力地产发生达到临时披露标准的有息债务逾期金额达67.45亿元,占2024年末合并净资产的25.78%,这一核心逾期事项正是本次警示函的直接触发原因,而公司此前并未就该重大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多次被列为被执行人

工商登记公开信息显示,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法定代表人为李思廉,注册资本375236.7万元,注册地址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10号富力中心,公司核心经营范围涵盖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咨询、场地租赁、酒店管理等业务。李思廉长期担任公司董事长,为企业核心实际控制人之一,是公司经营与治理层面的第一责任人,本次监管追责将责任直接穿透至董事长与信披负责人个人,也体现出当前债券市场监管对“关键人履职”的约束正在强化。

在合规记录层面,近半年来富力地产已多次被列为被执行人,公开司法记录显示:2026年6月,公司新增两则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合计11.5亿余元,执行法院分别为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上海金融法院;2026年7月,再度新增一则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19.2亿余元,执行法院为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叠加2026年8月新增的多起开庭公告、限制消费令记录,公司涉及的重大诉讼与仲裁事项数量持续攀升,而上述多数达到信披标准的事项此前均未得到及时、完整的对外披露。

针对本次监管措施,富力地产在港交所同步发布公告回应称,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深入反思、切实整改,持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健全内部治理及内控机制,同时强调该警示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从行业监管趋势来看,2026年以来监管部门对出险房企的债券信息披露合规要求明显趋严,多家房企先后收到信披类警示函。本次富力地产收到的警示函虽不属于行政处罚,但直接指向其长期存在的债务透明度不足、内控执行缺位等实质性治理短板,对于债券持有人而言,在公司短期债务高企、持续大额亏损的背景下,信息披露不及时将直接放大风险识别难度,相关债权的风险敞口仍需持续重点关注。

文/初一 来源:经济导报)

[ 责任编辑:张悦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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