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 > 正文

家长必看!家庭教育法草案:公检法或可干预家庭教育

来源: 文化视界 2021-01-21 11:44:04
  家庭教育法草案,一是规定了家庭教育工作基本原则,二是明确了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的法定责任,三是规定了家庭教育干预制度。

  家庭教育法草案将提请1月20日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研究室主任臧铁伟1月18日介绍,家庭教育法草案:

  一是规定了家庭教育工作基本原则,政府推进家庭教育工作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

  二是明确了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的法定责任,以及政府、村(居)民委员会、学校等主体在促进家庭教育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三是规定了家庭教育干预制度,明确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干预家庭教育的情形和主要措施,并对强制家庭教育指导的实施作出规定。另外还规定了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有家庭教育工作职责的政府部门或机构、学校、家庭教育服务机构违反本法规定的法律责任。

  草案提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实施家庭教育过程中,不得对未成年人有性别、身体状况等歧视,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不得胁迫、引诱、教唆、纵容、利用未成年人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活动。

  此外,草案拟进一步明确冒名顶替入学相关行为的法律责任。通过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等欺骗手段,冒用他人姓名和入学资格顶替入学的,或将被撤销入学资格并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一至三年;已取得学位学历证书的将被撤销;已经成为公职人员的,将依法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 责任编辑:徐鹏程 ]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