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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打破限制,山东公费医学生可报考全日制研究生

来源: 文化视界 2021-10-10 09:33:22
  毕业后服务期不少于6年,参加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时间计算在服务期内;并可报考医学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相同本科医学专业。

  近日,省卫生健康委等6部门联合出台《山东省医学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整合本、专科公费医学生教育工作,公费医学生在校期间每年各类补助共1万元;毕业后服务期不少于6年,参加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时间计算在服务期内;并可报考医学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相同本科医学专业。

  毕业后服务期不少于6年 包含住院医师规培时间

  公费医学生分为5年制本科生和3年制专科生,培养专业主要为临床医学、中医学、预防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和针灸推拿(学)等专业。面向山东行政区域内招生,本科在夏季高考普通类提前批次录取,考生成绩须达到普通类一段线;专科在夏季高考普通类常规批次录取,考生成绩须达到普通类二段线。

  公费医学生在录取后,须与培养高校、定向就业市卫生健康部门签订三方协议,书面承诺毕业后到乡镇卫生院及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卫生工作服务期不少于6年。服务期自毕业后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就业协议之日起计算,包含参加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时间。值得一提的是,在2017年出台的《山东省医学生免费教育工作实施办法》中,服务期内不包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时间;2018年出台的《山东省专科医学生公费教育工作实施办法》中,服务期内也不包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时间。

  公费医学生在校期间所需公费教育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补助,省财政按每生每年10000元的标准拨付至培养高校,其中公费医学生学费和住宿费补助经费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由培养高校统筹使用。生活补助经费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由培养高校按每人每月(共10个月,寒暑假除外)400元标准足额发放给公费医学生。

  公费医学生可按所在学校规定的办法和程序,经定向就业市卫生健康部门同意后,在医学专业范围内进行二次专业选择。入学一年内,确因特殊原因不适合从事临床医疗工作无法继续履行协议的,应当退还已享受的全部公费教育费用,并由所在培养高校根据当年高考成绩将其调整到符合录取条件的医学类以外的专业。

  有志从医并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根据各校转专业规定,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和定向就业市卫生健康部门同意,可在学校核定的公费医学生招生计划内转为公费医学生,签订协议并由所在学校按相关标准返还其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补助。

  可考医学类全日制研究生或相同本科医学专业

  公费医学生在定向就业县域内,要重点安排到服务人口多、医疗需求大、医生资源较为短缺的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

  公费医学生须严格履行协议,定向就业,市卫生健康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培养高校等建立公费医学生诚信档案。公费医学生违约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年限不计入服务期。公费医学生履约报到就业后,应参加3年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

  作为激励政策,《办法》规定公费医学生可报考医学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相同本科医学专业,报考前须按照有关程序经定向就业市卫生健康部门同意,并签订承诺继续履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责任补充协议。就读硕士研究生或本科学习期间,不享受公费教育费用补助。公费医学生在培养期和服务期可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或相同本科医学专业。在此前的相关政策中,本科公费医学生一般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专科公费医学生不得参加本科及以上医学专业学习。

  本次出台的《办法》适用于签订《山东省医学生公费教育协议书》的公费医学生。原签订《山东省医学生免费教育协议书》或《山东省医学生公费教育协议书》且正在就读的公费医学生,按原协议执行,并参照本办法管理,允许其按规定程序报考全日制医学类硕士研究生或相同本科医学专业。

  据了解,山东于2017年启动本科医学生免费教育培养工作,2018年开展专科公费医学生培养,并将“免费医学生”改成为“公费医学生”,截至目前全省已招收在校公费医学生7430人。(来源:新黄河)

[ 责任编辑:刘雨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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