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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五项管理”和“双减”,济南市教育局发布实施意见

来源: 文化视界 2021-06-23 11:54:21
  济南市教育局举行落实“五项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新闻发布会,专门制定出台了十项举措并发布了《济南市教育局关于落实“五项管理”和“双减”工作要求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

  6月22日上午,济南市教育局举行落实“五项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新闻发布会。针对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方面分别制定实施方案,同时,专门制定出台了十项举措并发布了《济南市教育局关于落实“五项管理”和“双减”工作要求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

  十项举措每一项都体现“小切口,大改革”,重点关注学生课业负担重、家长精神焦虑、教育培训支出负担过重问题,采取具体措施解决“校内减负、校外增负”“学校减负、家长增负”的问题,克服学生评价中的“唯分数”“唯升学”顽瘴痼疾,把教育评价的视角由着眼分数转向注重素质、由学业扩展至育人、由着眼当前上升到为学生终身幸福奠基。

  建立双线作业管理机制,老师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

  切实减轻作业负担。严格监督各学段作业总量控制要求和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时间;建立以年级统筹为主线、学科协调为辅线的双线作业管理机制,合理确定每天各学科作业比例,鼓励学校系统化编制符合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分层作业,提高针对性,避免机械无效作业;强化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学科教师和班主任对作业的规划设计、统筹协调和分层实施。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以课前预习、课后巩固、作业练习、微信群打卡等任何形式布置作业。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书面家庭作业每天不超过60分钟。

  充分保障睡眠时间。通过各种途径宣传科学睡眠知识,提高干部教职工、学生、家长重视程度,校内校外、学校家庭协同,共同解决学生睡眠不足问题;按照睡眠管理要求,落实上课时间、作息时间和就寝时间几个关键时间点的管理,确保学生充足睡眠(小学生上午上课时间不早于8:20,中学生上午上课时间不早于8:00;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初中生应达到9小时,高中生应达到8小时;小学生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1:20,初中生一般不晚于22:00,高中生一般不晚于23:00;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对学生睡眠状况进行监测分析,提出科学指导意见;探索作业分层设计,优化学习方式,科学有效提升作业质量,保障学生睡眠时长。

  严格加强手机管理。讲究策略,疏堵结合,强调“限制带入校园,禁止带入班级”,做到刚性要求和暖心服务相统一,通过设立校内公共电话、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等途径,解决学生与家长沟通需求,防止简单机械管理。督促指导将手机管理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形成长效管理的机制。老师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引导家长配合学校共同做好学生手机的自我管理。

  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

  严格规范读物管理。严格进校园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推荐程序,严把源头关,按照12项负面清单的要求,坚决杜绝不良倾向和有害读物进入校园。同时“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不得推荐选用。加强学校图书馆建设,提高图书读物的有效使用,丰富学生的阅读体验。

  科学促进体质健康。强调按照国家规定课程标准,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健全完善大课间体育活动、课后体育锻炼制度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网络建设。中小学每天统一安排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每节课间应安排学生走出教室适量活动和放松;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对不同年级学段学生体质状况进行分析指导,采取科学有效的训练引导,不断改进学生体质。保护学生视力健康。落实好学生每天上下午各做1次眼保健操,每学期2次全覆盖视力筛查。

  综合治理校外培训。合法合理实施校外培训监管执法。强化属地管理,明确监管职责,推动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服务平台建设。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坚决整治“无证办学”“超纲教学”“提前教学”“超时授课”等违规办学行为,强化线下培训机构规范管理,形成良性有序的治理环境。指导家长树立正确的育儿观、成长观,减少盲目性和跟风心理,避免“校内减负、校外增负”。

  各中小学至少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重视加强心理健康。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建设。各中小学至少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保证中小学校开设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和场所配备。普及心理筛查。每学年至少开展一次学生心理普查,建立完善“预防、预警、干预、跟踪”的“三预一跟”机制。构建良好师生关系,促进师生心理健康发展。

  拓展完善课后服务。推进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在实施政府财政补贴为主的基础上,探索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课后服务结束时间一般不早于每天下午5:30,并可根据家长需求灵活安排;探索引进校外专业力量提供以艺体、科技创新等为主的课后服务,尝试周末实施课后服务等,满足学生多元化、个性化需求。

  规范管理午间配餐。坚持健康第一、属地管理、学校主导、家长自愿的原则,采取学校食堂供餐、中央厨房或企业集中配餐等方式,为有需求的中小学生提供“放心午餐”服务,保障学生和教职工在校用餐的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

  全面强化校园安全。推进校园人防、物防、技防达标升级建设,全面增强校园安全保障能力。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坚决防范校园欺凌事件。加强对学生防溺水教育,压实家长监护责任,严防学生溺水事件。压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保障校车安全运行。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

  同时,济南市建立“学校自我监督、教育行政部门监督、责任督学督导监督、社会监督”的四维监督机制,为了进一步加强监督宣传,济南市和区县教育主管部门将面向社会公布举报监督方式,济南市教育局将建立规范办学行为督查、通报、曝光、追责及激励机制,接受群众监督,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对问题突出的学校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来源:济南报业 赵世彩)

[ 责任编辑:林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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