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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猫、京东、唯品会三大平台因不正当价格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来源: 文化视界 2020-12-31 15:14:06
  经举报,发现天猫、京东、唯品会,所谓的“双十一最低价”,存在先提价后打折!虚假促销!诱导交易!等等违法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依法对以上三家公司进行行政处罚!!并责任这三方立即整改!!

  再次出手!

  刚刚,市场监督总局再次重拳出击;这次盯上的是天猫、京东、唯品会!!

  下面是今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官网文件:

天猫、京东、唯品会三大平台因不正当价格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文件的大致意思是:经举报,发现天猫、京东、唯品会,所谓的“双十一最低价”,存在先提价后打折!虚假促销!诱导交易!等等违法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依法对以上三家公司进行行政处罚!!并责任这三方立即整改!!

  在上周刚刚重磅处罚完阿里、蚂蚁金服之后;原本互联网巨头们以来国家接下来肯定会停歇。

  没想到才过了几天时间,今天国家又一次“出手”!并且这一次直接是点名中国最大的2家电商巨头!阿里的天猫!刘强东的京东!

  直接说出天猫、京东,每年玩的双11促销把戏,是先提价后打折,诱导、误导消费者!!

  随后,国家质检总局更是列出大量,关于这三家公司诱导消费者的“直接证据”:

  天猫:

  1、2020年11月13日,金龙鱼软香稻(商品编号12368769027),开展“爆款直降”促销活动,价格为27.9元。经查,该商品11月12日销售价格为24.9元。

  2、2020年11月14日,当事人销售康师傅红烧牛肉面(商品编号20443384201),开展“爆款直降”促销活动,价格为12.5元。经查,该商品11月12日至13日销售价格为12.5元。

  3、2020年11月20日,当事人销售崇明岛米(商品编号565304567360),开展满1件5折促销活动,标价88.8元,折后价44.4元。经查,该商品促销活动前原价为44.4元。

  4、2020年11月14日,当事人销售洗发水(商品编号582405188715),开展买2免1促销活动,标价69元,折后价34.5元。经查,该商品11月13日标价为59元。

  5、2020年12月3日,当事人销售士力架花生夹心巧克力全家桶(商品编号38549516259),开展“第2件0元甜蜜初冬立即抢购”活动,标价59.8元。经查,购买第2件该商品仍按照59.8元的价格结算。

  6、2020年12月3日,当事人销售益达口香糖(商品编号600591208989),开展“第2件0元清新冬季立即抢购”活动,标价51元。经查,购买第2件该商品仍按照51元的价格结算。

  7、2020年12月4日,当事人销售玉兰油多效修护面霜润肤(商品编号13313347038),商品销售页面标示“买即送价值74元面膜2片”。经查,该赠品同日在天猫超市2片销售价格为56.3元。

  ......

  像这样的天猫上的“欺骗证据”还有很多很多!已经正式被国家列在了国家质检总局的官网上!

  你们都可以自己上去看到!!

  天猫如此,京东也一样:

  紧随天猫之后,京东的大量虚假促销,欺骗消费者“证据”也被国家列了出来!

  我稍微列几个出来:

  1、11月4日,稻香村糕点礼盒(商品编码45035536302),开展满99元减20元促销活动,标价149元。经过国家质监局查到,该商品前一天11月3日的销售价格为139元。

  2、11月3日,销售维达卷纸(商品编码1082266),开展满减促销活动,标价79.9元。国家查看后发现,前一天11月2日这个商品的销售价格为77.9元。

  3、11月9日,销售多力葵花籽油(商品编码1151232),开展秒杀促销活动,标价73.8元。经国家查明,该商品11月7日开展秒杀活动,标价为72.9元。

  4、11月11日,销售小型犬通用粮(商品编码4924644),开展秒杀促销活动,秒杀价格为34.9元。经查,该商品11月10日销售价格为34.9元。

  5、12月1日,销售“海信A5pro经典版6+128G黑”(商品编号:100013836472),商品页面标示“¥1499¥1799直降300元”。经过国家查看,该商品实际降价仅为91元。

  .......

  更多的证据,你们可以自己去国家质监局官网看。我就不一一列出了。。。

  说实话,对于国家这次披露天猫、京东等等的“虚假标价”,虚假促销行为,我一点也不意外!

  毕竟,天上哪有馅饼掉的好事,商品要是真的打五折,怎么可能还有钱赚?!能做到这样大规模的体量的公司,创始人哪个脑子又会不聪明??

  马云、刘强东,那么聪明的人;会每年那么傻?免费给你送钱???!

  先抬价后打折!这几乎已经是我们中国整个电商圈人士都知道的营销陷井,只不过消费者还被蒙在鼓里罢了。。

  这也不能怪各大网店的店主!人家也是无辜受害者,大家都在人家的平台卖货、做事,真的也是敢怒不敢言。

  感谢国家,这次直接“紧急公示”!将这些巨头的虚假宣传、促销把戏,全部曝光出来!

  这都是铁证!

  很多人说罚的太轻,其实不尽然。

  一方面是我们法规规定的罚款数额,我们必须依照法律来,不能违背法律!

  另一方面,国家的本意,只是在警告,而不是罚款,毕竟,在中国社会,我想巨头们宁肯被罚款5000万甚至5亿,也不愿意被当局警告吧?

  从以双十一大量虚假促销为例,可以看出,反垄断当前有多重要!

  应该说,这几年中国平台经济发展迅猛,为社会创造了价值:移动支付方便我们的日常生活,二维码、小程序等的开发在疫情期间为行程监控提供了支持等等。

  但也要看到,新经济在移动互联网技术和大规模资本的支持下,形成自然垄断速度更快,涉及面更广,用户粘性更强,由平台垄断造成的危害消费者权益、榨取剩余价值、挤压小企业生存空间等负外部性可能更大。

  双十一大量虚假促销,就是平台利用自身优势,侵害了消费者权益,诱导过度消费。像以前,“大数据杀熟”、捆绑销售、隐私数据被贩卖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还少吗?

  如果国家不整顿,就可能形成“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局面,我们所有人,包括消费者、包括商家、包括厂家都成为了人家的“鱼肉”。。。

  看吧,做为目前全球最顶级的经济体;西方国家欧美那一边,为了抑制“一家独大”,更是早早就开始行动!!

  20年前,微软在美国如日中天;打遍美国科技界无敌手!压制得所有美国科技公司喘不过气。。

  为了抑制微软完全垄断美国的互联网;吸血全美人民!更为了美国科技整个行业的创新活力!美国法院在2000年6月,作出将微软一分为二的判决。

  史上最大科技公司直接一分为二!!!

  如果没有当年微软的分拆;今天美国绝无可能出现越来越多的伟大公司;包括Facebook、苹果、谷歌,等等后起之秀!!

  不仅是美国,欧洲也吃够了“大公司垄断”的苦头,为了抑制大公司垄断权利的滥用:

  2004年,欧盟对微软处以8.89亿欧元的反垄断罚款!

  2009年5月份,欧盟反垄断委员会向国际芯片业巨头Intel开出一纸10.6亿欧元的巨额罚单;

  2017年6月,欧盟又决定对谷歌处以24.2亿欧元(约合27亿美元)的罚款;只因谷歌利用搜索工具的垄断地位,为用户推荐广告、商品;

  2018年7月,Google公司再犯!再次滥用市场地位,又被欧盟罚款43.4亿欧元,超过去年因为线上购物工具搜索出具的24亿欧元的罚单。

  .................

  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很多!

  早期的时候,这些互联网企业,巨头;打着创新的旗号,到处“闯红灯”;国家为了创新,只要你不是干坏事,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但,今天不一样了!

  今天他们通过拿着国家给开的特权、绿灯,已经成长到了如此巨大的规模、体量,就更多承担公共责任、家国情怀!

  毕竟,无论富人还是穷人,无论大平台还是小商户,大家其实都在一艘船上,水可载舟,亦可覆舟,一个和谐稳定繁荣的社会,对所有人、所有企业发展,都是基础设施、基本条件。

  更何况,大企业因中国这片土地而发展壮大,更应承担起社会责任,努力增创经济发展新动能、促进科技创新、维护公共利益、保障和改善民生,反馈和呵护这片土地和人民。

  的确,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所有的结果都是因果轮回,都是上天在平衡。

  暮然回首,中国才是一个真正公平的社会,因为总有一只无形的手在维护着社会的公平。

[ 责任编辑:陈雅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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