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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便宜0.28元,双11波司登羽绒服先涨后降被吐槽

来源: 文化视界 2022-11-21 09:24:39
  先涨价,再降价,这个老套的价格套路又在“双十一”当天登上热搜。今年中招的是国民品牌波司登。

  据报道,波司登的天猫官方旗舰店双11期间存在先提价再打折的情况,波司登官方客服回应称,服装价格会随着活动力度变化,不超过吊牌价就是合理的。11月11日下午,常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情况通报称,根据相关证据,未发现于波司登官方旗舰店销售货号为B00145252F的羽绒服存在欺骗消费者行为。

  羽绒服价格先涨后降?官方通报:未发现欺骗消费者行为

  据报道,上海市民李女士称,双11预售期间,她原计划在波司登天猫官方旗舰店购买一件可脱卸帽莫兰迪宽松外套羽绒服。她称这件外套在9月份时,平台的价格是券后979.28元,而在双11预售期间,价格提升至1349元,领券购买后实际价格为979元,仅比9月份时便宜了0.28元。11月11日,记者在波司登天猫官方旗舰店购买该款羽绒服,券后价格显示为979元。

仅便宜0.28元,双11波司登羽绒服先涨后降被吐槽波司登天猫官方旗舰店截图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北京市蓝鹏律师事务所主任张起淮向贝壳财经记者表示,电商平台经营者如确实存在先涨价后打折、制造降价假象的情况,属于不诚信行为,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还可能构成欺诈。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也表示,电商平台经营者先涨价后打折行为是不合法的,例如消费者看到原价1000多元的商品现在打折,就会陷入降价的误区,引发购买冲动。这种基于虚假宣传而引发的购买,属于欺诈行为。

  张起淮与朱巍均指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即退一赔三。

  常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情况通报显示,报道中涉及的波司登羽绒服款号为B00145252F,于今年6月开始在阿里巴巴天猫平台的旗舰店上线销售。该款羽绒服在6月9日至10月24日20时之前标注单价均为1499元。在此期间购买该款羽绒服的消费者,享受叠加各种优惠措施后,实际支付金额最低为939.81元。

  自10月24日20时起,因天猫“双十一”活动报名规则要求“最低标价的基础上让利10%”,所有参加“双十一”活动的商品标价均为原价的90%,该款羽绒服即1349.1元,该款羽绒服实际显示标注单价为1349元,符合平台要求。

  活动期间,叠加各种优惠措施后,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最低为904.6元。执法人员依法提取了该款羽绒服实物吊牌证据,其零售价全部标注为1499元。

  根据上述证据,常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未发现于波司登官方旗舰店销售货号为B00145252F的羽绒服存在“先涨价后再降价”的行为欺骗消费者。

仅便宜0.28元,双11波司登羽绒服先涨后降被吐槽常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截图

  商品活动价格不超过衣服的吊牌价就是合理的?

  据报道,波司登天猫官方旗舰店客服在回复“先涨后跌,仅便宜0.28元”时称,因为店铺活动力度不一样,价格都会是变化的,但是只要这个价格不超过衣服的吊牌价,就都是合理的。

  朱巍表示:“双11现在的套路挺多的。有的商家为提高折扣力度,会采取先涨后降等方式。其实在平台是可通过一些技术手段把商家的猫腻展现出来的,一旦这种猫腻被展现出来,平台上该商品或服务的评价也会受影响,当然这些评价也需要让消费者肉眼可见才行,这就是可视化信用展现的重要性。”

  张起淮指出,2021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规范“双十一”网络促销经营活动的工作提示》明确表示,禁止采取“先提价后打折”、虚构原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违法方式开展促销,杜绝虚假宣传,妥善化解网络消费纠纷。

  记者注意到,双11前夕,中消协也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科学理性按需消费,防范商家促销套路;下单前了解清楚商品主体信息、质量构造、功能功效、价格质保等情况,关注商品的购买评价与其直播间商品的相符性;建议消费者在购买后及时截屏或录制商品的广告宣传、直播画面、聊天记录、支付凭证等相关的证据,以防止商家下架直播视频无法进行维权。

  评论波司登被吐槽,双十一降价要挤挤“水分”

  双十一购物节之所以长盛不衰,核心是商品有较高的“性价比”,以量压价,商家赚吆喝,消费者赚实惠。但事实上,消费者和商家的价格博弈存在信息上的不对称,所以一定程度上存在不公平。消费者是零散的个体,也有很多价格不敏感的人群,在比价上并不专业,很容易掉进商家的价格套路,且有口难言。

  近年来,数字经济活力旺盛,强大内需动力催生出的电商行业和电商平台蓬勃发展。双十一是商家历时多年打造的“促销节”,线上线下市场笼罩在“巨惠特卖”“全年最低”“限时抢购”“爆款秒杀”的宣传迷雾当中,给消费者形成“买到就是赚到”的心理预期。不过,越来越早的预售时间、越来越烦琐的优惠条件、越来越冗长的下单步骤、“先涨后降”“预售多花钱”的营销套路,令众多消费者精疲力尽,购物节所产生的争议与日俱增。

  中消协去年就提醒消费者,不可迷信双十一的所谓“价格优势”,购买前最好能提前了解价格走势,做到心中有数,除非是长期跟踪考察的商品,否则千万不要单纯相信低价宣传而盲目跟风下单。

  加强消费者定价权,个人认为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落实。其一,平台应该维护定价的公平和透明。平台可以尝试公开某些商品的历史价格曲线,让价格信息更加透明,这有利于同质化商品之间开展价格竞争,从而为消费者创造实惠。当然,产品并非价格单一维度,要配合用户口碑来评价产品优劣。性价比,并非低价,而是同样价格获得更好的用户体验。

  其二,消费者抱团提高议价能力。直播带货在这个双十一依然火爆,不过,直播带货的主播不能做商家的代言人,头部直播带货主播要以海量粉丝群体为基础,去和商家谈判,以自己流量优势压低商品售价。对于直播带货主播的褒贬如今尚未统一,但个人认为,能够为消费者带来实惠的头部主播是有存在必要的。

  其三,消费者信息共享和主动维权。消费者应该主动对“价格歧视”、“价格欺诈”行为说不,如今《个人信息保护法》下,通过数据给消费者画像进行价格歧视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但不排除少数商家依然在为用户画像,此时消费者的若干次软弱可能会遭致商家变本加厉的“价格歧视”和“服务歧视”,故而就从消费者自身利益出发,也应该主动维权。

  消费者获得实惠对经济是有益的。有人担心价格竞争会让生意越来越难做,实际上真正让生意难做的是需求减少。双十一提供实惠的同时,也是在拉动需求,如果没有性价比加持,那么这个消费集中的节日就会味道变淡,这反而不利于提振消费。双十一要真实惠,商家和顾客都要带着满满诚意,才能生意兴隆,日进斗金。(盘和林,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研究员)(来源:新京报贝壳财经 )

[ 责任编辑:刘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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