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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在行动|青岛盒马鲜生食品安全问题频发,涉嫌销售过期商品被索赔2000元

来源: 文化视界 2022-02-28 10:02:57
  生产日期为2021年8月14日,保质期180天,既售出时已过期4天。杨先生将情况反映至超市服务台后,提出了依法赔偿的诉求。

2月14日,市民杨先生在青岛市李沧区盒马鲜生金水路店内买到枣仁魔方牌夹心红枣2袋,商品单价为19.9元。该产品生产日期为2021年8月14日,保质期180天,既售出时已过期4天。杨先生将情况反映至超市服务台后,提出了依法赔偿的诉求,目前双方已就具体赔偿数额展开讨论。

两袋食品均过期消费者要求赔偿2000元

2月14日,市民杨先生在青岛市李沧区盒马鲜生金水路店内买到枣仁魔方牌夹心红枣2袋,商品单价为19.9元。该产品生产日期为2021年8月14日,保质期180天,既售出时已过期4天。杨先生认为超市出售过期食品,理应按照相关法规进行赔偿,他随即向服务台工作人员反映了这一情况,但未在当场得到有效解决。

3·15在行动|青岛盒马鲜生食品安全问题频发,涉嫌销售过期商品被索赔2000元

(来源:受访者)

为落实情况,记者联系至该超市,超市工作人员表示:“当天可能不是我的班,我一会再问一下同事吧,麻烦你提供一下订单号和消费者的联系方式,我先查询一下这个订单号,然后找消费者去核实这个情况。”

据杨先生反映,2月22日,超市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联系了他,因他当日分两单购买了两袋过期红枣,于是向超市提出了2000元的赔偿诉求,双方目前已就赔偿事宜展开讨论。杨先生表示:“对方愿意主动找我,说明态度是好的,工作人员说他作不了主,需要先跟店长汇报,反正我也不着急处理这个事情,只要超市承认这个事实就行,希望他们今后加强监管。”

针对杨先生遇到的情况,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或者损失3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

青岛盒马鲜生屡现食品安全问题

近3个月内,青岛盒马鲜生食品安全问题频发。2021年12月2日,李沧区盒马鲜生(和谐广场店)因出售的冻颜密码椰汁过期,依法赔偿了消费者。2021年12月7日,位于青岛市市北区哈尔滨路88号的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青岛第四分公司盒马鲜生(新都心店)因销售的食品有假冒专利行为,被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2022年2月9日,消费者王先生在盒马鲜生(大融城店)购买到过期圃美多拉面和圃美多刀削面,获赔1000元。

据公开资料显示,盒马鲜生已在青岛开设8家门店,2021年上半年销售额约3亿元,虽然发展之势迅猛,但频发的食品安全问题着实应当引起各门店的重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原审委会委员王范武曾说过:“杜绝打假人牟利,最好的途径是解决制假售假乱象。从逻辑角度看,职业打假人寄生于制假售假,制假售假问题解决了,知假买假问题就会迎刃而解,绝不能本末倒置。”

临期食品该如何处置

盒马鲜生和谐广场店孟经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说过:“门店今后会提高理货频次,加强监管,避免出现此类过期问题。”屡屡出现食品过期事件的根本原因,是商超的供货量超出了购买力,导致部分商品滞销,在货架上一摆就是几个月。对于经营者来说,要从源头上杜绝此类问题,就要学会利用数据达到科学订货量,或是设立临期食品专柜,以最大化避免大量产品过期。

食以安为先。要规避临期食品在销售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商家必须更仔细地做好商品更新和区分标识。据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我国对临期食品的管理是有法可依的,《反食品浪费法》第12规定,超市、商场等食品经营者应当对其经营的食品加强日常检查,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分类管理,作特别标示或者集中陈列出售。(来源:信网  谷正原3·15在行动|青岛盒马鲜生食品安全问题频发,涉嫌销售过期商品被索赔2000元

[ 责任编辑:于冬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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