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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在行动 |50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涉稚优泉、安热沙等“大热”品牌

来源: 文化视界 2022-02-19 09:29:52
  国家药监局近日发布的《关于50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显示,哈罗闪婴儿柔护润肤霜、稚优泉酵母焕颜修护面膜、安热沙水能户外清透防晒乳SPF50+·PA+++、同仁堂植物原浆毛发修护发膜等50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

国家药监局近日发布的《关于50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显示,哈罗闪婴儿柔护润肤霜、稚优泉酵母焕颜修护面膜、安热沙水能户外清透防晒乳SPF50+·PA+++、同仁堂植物原浆毛发修护发膜等50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涉及婴儿润肤霜、洗发水、护发素、防晒霜、面膜、精华液等品类。

3·15在行动 |50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涉稚优泉、安热沙等“大热”品牌

国家药监局网站截图

根据通告显示,在2021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中,经检验,德国万事乐德公司生产、北京隆盛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销的哈罗闪婴儿柔护润肤霜不符合规定,检验结果为菌落总数超标和检出铜绿假单胞菌。

委托方上海丰邑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被委托方上海缇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稚优泉酵母焕颜修护面膜不符合规定,检验结果为菌落总数超标。

标示经销者为资生堂(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的安热沙水能户外清透防晒乳SPF50+·PA+++不符合规定,检出批件及标签未标示的防晒剂水杨酸乙基己酯。标示化妆品境内责任人(经销商)否认经营。

标示委托方为北京同仁堂化妆品有限公司、受托方为珠海市恒美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同仁堂植物原浆毛发修护发膜不符合规定,检验结果为甲基氯异噻唑啉酮和甲基异噻唑啉酮与氯化镁及硝酸镁的混合物(甲基氯异噻唑啉酮:甲基异噻唑啉酮为3:1)不符合规定。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否认生产。

国家药监局要求广东、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50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

另外,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网友热议:

爆米花好美_ysl:安热沙是安耐晒吗无聊名字好难起啊:安热沙?安耐晒吗

少冰橘子汁 : 香蒲丽 我姜饼人你抬一下脚 :咋 安耐晒?

Minihuuu :同仁堂也有啊

Boi97:香蒲丽 安耐晒??是云泽呀0703:哈罗闪不是婴儿用品?天呐木子李无敌i:我一看哈罗闪真的惊呆了,我家宝宝还用的面霜鲍伯always:小孩用的哈罗闪润肤的加身体乳,晕死,润肤的快用完了看见这了,身体乳还有一大瓶!

在相关微博的评论区,@ANESSA安热沙官方微博也进行了回应:感谢您的关注。经确认,此次抽检的产品并非来自品牌官方渠道。公司已向监管部门说明。安热沙在中国官方渠道销售的产品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您可以放心购买和使用。

3·15在行动 |50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涉稚优泉、安热沙等“大热”品牌

附:50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信息

3·15在行动 |50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涉稚优泉、安热沙等“大热”品牌

3·15在行动 |50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涉稚优泉、安热沙等“大热”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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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在行动 |50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涉稚优泉、安热沙等“大热”品牌

(来源:国家药监局官网、新浪微博等)

3·15在行动 |50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涉稚优泉、安热沙等“大热”品牌

[ 责任编辑:刘雨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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