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金融 > 正文

出险理赔遭拒,众安保险称其职业不在理赔范围——幕墙安装工:网上投保时咋没人拦着?

来源: 文化视界 2023-12-21 08:35:43
听新闻

2019年,在青工作的马先生在支付宝中购买了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众安保险”)的保险产品并顺利投保。2020年,马先生工作时出险,却被告知因自身属于7类职业,不在保险承保的1-3类职业中而无法获得理赔。近日,经过记者多方协调,众安保险最终与马先生达成一致。记者调查发现,在针对互联网保险的投诉案例中,部分投诉者也遇到了保险公司并未在保险合同中对“1-3类职业”等专业术语作出明确说明,导致自己误投保的情况。

投诉:

“承保职业限制”从未被告知

“当时通过支付宝买了众安保险的无忧保综合意外保险暖心版50万计划的保险,我按月缴纳保费,但是在出险要进行理赔的时候却告诉我,我的职业不在理赔范围内。”近日,在青工作的马先生向记者反映。

马先生表示,自己是幕墙安装工,2019年12月,在支付宝浏览时,看到了关于众安保险的保险广告。“当时我觉得因为自己的工作有一定风险,需要一份意外险,所以在看了这份保险后就选择投保,每个月保费15.52元。”马先生说。2020年12月,马先生工作时意外受伤,出险后便与众安保险沟通进行理赔,并准备了伤残鉴定结果等理赔材料。“我认为,按照保单中的条款,众安保险需要赔付10万元和一部分医疗费用。”而在马先生展示的众安保险理赔通知书中,众安保险对马先生的赔付要求表示拒赔,拒接详情为“根据您本次提供的申请资料,您从事幕墙安装工属于7类职业,根据保单特别约定:本保险可承包1-3类职业,暂不接受4类及以上职业投保本产品,因职业原因误投或错投本产品的,我司不承担赔付责任。”而对于众安保险给出的理赔答复,马先生表示不接受,“在投保时没有询问我的职业,我也不知道投保有职业限制,没有被提前告知过。”马先生依然要求众安保险按照保单条款赔付10万元并支付部分医疗费用。

回应:

保司已与当事人达成一致

12月12日,根据马先生反映的问题,记者联系到众安保险的工作人员进行咨询。

首先,针对马先生反映的投保时未被告知“承保年龄”问题,《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下文简称《监管办法》)第二十条中规定,“保险机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可通过互联网、电话等多种方式开展回访工作,回访时应验证客户身份,保障客户投保后及时完整知悉合同主要内容。保险机构开展电子化回访应遵循银保监会相关规定。”记者咨询众安保险在投保人投保后是否开展了回访业务,如何确保投保客户“及时完整知悉合同主要内容”。记者就马先生投保时,众安保险是否对于投保人职业限制等重要信息是否履行了如实告知义务,以及如果履行,是以何种方式展现相关重要信息等进行了咨询。

12月15日,众安保险对于马先生以及记者的疑问进行了回复,众安保险表示,“众安保险为首家互联网保险公司,根据监管要求,一年期以上的新契约人身保险业务须进行回访,我司作为财产保险公司,不开展一年期以上的人身险业务。”而此前记者查询《监管办法》时注意到,《监管办法》第二条中表明,“本办法所称互联网保险业务,是指保险机构依托互联网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保险服务的保险经营活动。”此外,众安保险称,“关于马先生反馈的问题,我们非常重视,并第一时间做了核实。马先生从事建筑幕墙的安装工作,属于7类职业,不符合该保险产品约定承保的1-3类职业。理赔流程过程依据清晰、合规、合法。”最后,众安保险表示,目前马先生已经和公司就该问题达成一致。随后,记者联系到马先生,马先生表示众安保险最终同意赔付73000余元,并对最后结果表示满意。

调查:

互联网保险信披不够准确完整

“动动手指、轻轻勾选即可投保”,快捷的投保方式使得互联网保险越来越频繁的出现在大众视野中。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统计数据,2013年至2022年,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企业已经从60家增长到129家,互联网保险的保费规模从290亿元增加到4782.5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32.3%。2022年,中国互联网保险的原保费收入规模达到4782.5亿元,同比增长26.6%。近年来,互联网保险渗透率持续攀升,2022年,互联网保险原保费收入占国内保险行业原保费收入比重达到10.2%。

12月19日上午,记者以“投保职业”为关键词在黑猫投诉中进行搜索,网站中共有97条相关投诉。一位投诉者表示,“在支付宝上的购买过程中,保险公司没有设置任何有效的能够确认被保险的确认行为,如答卷、电话回访等有效的说明,也未向投保人书面解释或者电话等其他形式的解释,销售过程中无人讲解。此外,保险公司并未对‘1-3类职业’等专业术语作出明确说明,特别条款中提到的也未在保险合同、电脑官网、支付宝APP保险页面找到。最后,《投保须知》的特别约定条款未作加粗高亮等能够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

2020年6月22日,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规范互联网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要求互联网保险销售页面应对保险产品充分说明,披露信息准确、完整,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应充分尊重消费者意愿,由投保人自主确认已阅读后,进入投保流程,保障消费者自主选择权;不得设置违反公平原则的交易条件,应设置单独页面向投保人展示说明免除保险人责任等重要条款,保障消费者公平交易权。此外,针对互联网保险在线投保涉及的保险合同免责条款明确说明义务,《通知》要求保险机构应当以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文字、字体、符号或其他明显标志,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公司责任的条款内容进行逐项展示,并以网页、音频或视频等形式予以明确说明。如保险机构涉及销售特定保险产品时,还应当按照要求展示可能影响保单效力以及可能免除保险公司责任的内容。

(来源:半岛网)

[ 责任编辑:金德锋 ]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