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金融 > 正文

因未按规定落实重要岗位人员轮岗,兴业银行潍坊分行被罚35万元

来源: 文化视界 2023-06-01 16:23:00
听新闻

记者从潍坊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潍银保监罚决字〔2023〕39号)中了解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因未按规定落实重要岗位人员轮岗,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国银保监会潍坊监管分局决定对其罚款35万元。

因未按规定落实重要岗位人员轮岗,兴业银行潍坊分行被罚35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来源:大众网)


[ 责任编辑:陈雅雯 ]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