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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强制消费者接受金融产品等17项违法行为,美团钱袋宝被罚1165万元

来源: 文化视界 2022-09-16 10:44:27
  北京钱袋宝支付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钱袋宝支付”)因未严格落实客户身份实名制审核要求等十七项违法违规事实,被监管警告并处罚款1165万元。

9月9日,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北京钱袋宝支付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钱袋宝支付”)因未严格落实客户身份实名制审核要求等十七项违法违规事实,被监管警告并处罚款1165万元。

行政处罚显示,该公司涉及主要违规行为包括:上传交易信息错误,未落实交易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的要求;未严格落实客户身份实名制审核要求,未按规定留存客户身份证件;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为其提供服务;侵犯金融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未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地向金融消费者披露与其自身权益有重大关系的重要内容;利用技术手段、优势地位,变相强制金融消费者接受金融产品或者服务等。

与此同时,作为相关责任人,时任钱袋宝支付总经理赵建户因对其中9项违法事实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30.6万元。

钱袋宝支付官网显示,该公司是美团全资控股的第三方支付公司,服务于美团自身业务及其合作伙伴,提供支付解决方案并提供相应服务。目前,该公司与全国排名前20的商业银行进行了第三方支付业务合作,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发银行、中信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光大银行、北京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等。(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 责任编辑:周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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