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光大集团纪检监察组消息:日前,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光大集团纪检监察组、山东省菏泽市监委对中国光大银行原党委副书记、副行长张华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资料显示,张华宇,1958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1976年10月参加工作,2001年2月调入光大银行。曾历任光大银行总行营业部党委书记、主任,总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光大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光大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
2018年8月31日,光大银行发布公告,该行副行长张华宇因年龄原因,向董事会提交辞呈,辞去副行长职务。彼时,即将年满60周岁的张华宇告别了任职长达17年之久的光大银行。此后,张华宇还曾在中国金融国际、同方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重庆信托等单位任职。
不过到了2022年1月,从光大银行辞职3年多时间的张华宇,因涉嫌严重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光大集团纪检监察组、山东省纪委监委调查。
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光大集团纪检监察组最新通报,张华宇存在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豪华旅游和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高档宴请;利用职权违规安排儿子、女婿、弟弟等亲属及关系人子女数十人到光大系统工作;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力为他人在融资贷款、人事安排等方面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等行为。
基于此,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光大集团纪检监察组决定给予张华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来源:《财经天下》周刊 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