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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新办法”11月15日起实施,都有哪些新变化?

来源: 文化视界 2022-11-10 10:50:16
  11月9日上午,济南交警支队发布了最新《济南市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新办法》将于今年11月15日正式实施,取消了以往单方车损5000元的限制。

11月9日上午,济南交警支队发布了最新《济南市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新办法》将于今年11月15日正式实施,取消了以往单方车损5000元的限制。《新办法》有怎样的实施背景?和以往相比还有哪些变化?双方对责任有争议如何解决?撤离之后会不会被认为涉嫌逃逸?

一个小事故堵了两公里

“快处快赔”大大降低事故拥堵率

近年来,随着济南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机动车和驾驶人数量的不断增加,截至2022年10月,全市机动车保有量367.1万辆,机动车驾驶人保有量348.6万人,人、车、路矛盾日益突出,交通压力日益增大。

济南交警此前公布的一组数据显示,在市区造成交通拥堵的因素中有50%以上是道路交通事故,在这些交通事故中又有80%以上是轻微道路交通事故。

轻微交通事故如果处理不当,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呢?

“根据我们的统计,由交通事故引发的道路拥堵问题时有发生。”济南交警支队副支队长、一级高级警长赵洪铭介绍。

司机张先生回忆了一起自己印象比较深刻的因轻微事故造成拥堵的事,“我基本每天上下班都走和平路,记得好几年前,快到山师东路路口附近时,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导致道路堵了得有2公里多。”张先生说,后来发现两辆车就是轻微剐蹭,车主将车辆留在了现场,其他车辆经过时只能左右穿插避开事故车辆,导致通行效率大大降低。”

记者梳理发现,济南早在2008年5月就在全省率先推出了《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实施办法》,此后分别于2014年、2015年进行了2次修订,快处限额由车损2000元扩大到5000元。“自快处办法实施以来,在缓解道路交通拥堵、方便群众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赵洪铭说。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道路交通事故线上处理和理赔线上服务成为事故快处的新模式,快速撤场、快速理赔、远程认定、远程定损,让“数据多跑路,群众不跑腿”,也成为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的必然趋势。基于此,今年11月15日起,济南将正式实施最新的《济南市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实施办法》。《新办法》的实施有望进一步缓解轻微交通事故带来的交通拥堵问题。

取消以往单方车损5000元限制

时间和区域也调整了

今年11月15日即将实施的《新办法》中相比于以前有了不少新变化。《新办法》中,比较受车主关注的就是车损限额扩大,取消了以往单方车损5000的元限制。这也意味着,以后对于轻微事故是否可以快处快赔的判断不再看重车损。

为啥取消车损限额?济南交警支队交通处副处长徐晓东告诉记者,自“降保费、增保额”车辆保险制度改革以后,普通家用轿车购买100万以上第三者责任保险的比例已达到85%以上,鉴于这个条件,取消了快处车损限额,“车辆可以移动的所有车损事故均适用。”

另外,《新办法》中,对区域、时段分别进行了扩大和延长。区域由凤凰路以西,西绕城高速以东,二环南路以北,二环北路以南范围,扩大至济南绕城高速公路以内道路。时段由7:00-20:00延长为7:00-21:00。

《新办法》还对流程进行了简化,当事人可不报警,拍照后撤离现场,向保险公司报案即可,或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按照流程快处。

在线理赔方面,当事人可以通过”山东人保财险”、”平安好车主”等保险公司公众号或APP,实现远程定损、理赔,也可通过保险报案电话,在保险勘查员的远程指导下,传输事故信息,开展理赔。在线定责方面,需要确定责任的,当事人或保险勘查员通过交管12123上传信息,交警部门后台确认后即生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电子文本)。济南交警目前已经赋权全市500多名保险勘查员和保险协理员“交管12123”处理权限,建立了警保联动服务机制,保障事故在线定责。

另外,现场撤离后,需要保险勘查员到场的,保险公司会指派就近的保险勘查员到场查勘,通过保险公司APP可以实时看到就近保险勘查员的位置和到场时间;对于需要到定损理赔服务网点定损、拆检或维修的,各保险公司在全市确定了100余处定损理赔服务网点,当事人可在所投保公司推荐的网点中,自主选择网点办理。

发生轻微事故的双方

对责任有争议的如何解决?

如果发生轻微事故的,双方对责任有争议的如何解决?济南交警支队交通肇事处理处副处长马宗刚表示,双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的,可通过“交管12123”提交现场照片申请在线认定,后台民警根据现场照片或调取事发现场视频,根据调查的事故事实,确定当事方的事故责任;根据案情需要,指挥中心也可派民警到现场调查处理。

还有人担心,如果事故双方没有协商好,民警会不会出现不到场的情况?对此,徐晓东告诉记者,可以很明确的说,不会出现类似的情况。按照济南市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有关要求,对于符合快速处理的交通事故,按照快速处理的办法进行处理。对于交通事故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要求出警的,可以有两种办法进行处置。一是通过远程进行调处,调处民警可以通过视频监控,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确认,并按照交通事故的实际情况进行责任认定,并通过12123 APP进行事故的认定书的出具;第二种,无法进行远程调处的或双方当事人强烈要求民警到场处置的,会按照管辖区域,由辖区指挥中心就近调度警力到现场进行处置,到场时间一般为绕城高速以内为15分钟到场,绕城高速以外20分钟到场。

发生轻微事故后

不敢撤离怎么办

调查发现,不少车主在发生轻微事故后不及时挪车存在“不会”挪的情况。对很多司机来说,都是头一次发生轻微交通事故,不清楚快处快赔的操作流程,只能等着保险公司或者交警来处理。

除了不会挪以外,还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不敢挪。“我担心离开现场之后被保险公司认定为涉嫌逃逸,让交警出具证明才给理赔。”司机杨先生说出了自己的担忧。

对此,济南保险行业协会副秘书长任海军告诉记者,不是说谁撤离谁就有责任,针对这个问题,请大家放心,对于责任明确的事故,保险公司通常会直接处理,不会再要求客户出具交警证明;对于外地车辆需要回外地理赔或其他需要出具交警证明的情况,也会有交警通过在线定责方式确定责任,不会影响到后续理赔。

另外一种就是拒不挪车。对于拒不撤离现场情况的咋处理?徐晓东介绍,对于符合快处的情况,向交警部门报案的,交警部门将通过电话或远程事故处理系统,视频指导当事人撤离现场。对应当撤离现场而不撤离的,交警部门将责令当事人立即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交警部门将暂扣车辆,按照一般程序调查处理,并根据相关规定对驾驶人进行处罚。

无证、酒后、车辆无号牌等

不能走“快处”

《新办法》哪些情形不适用?记者从济南交警支队了解到,对具有无证、酒后、车辆无号牌及校车、长途客运严重超员、超速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当事人应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方当事人撤离现场后逃逸或不按约定配合处理的咋办?当事人可以向投保的保险公司办理代位求偿手续,按规定先行赔付。案件侦破后,依法由保险公司进行追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后,将立案调查,属于逃逸情形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处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来源:齐鲁壹点)

[ 责任编辑:马蓉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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