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山东高速”)5月13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高速集团”)发来《关于拟筹划将所持齐鲁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权益注入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事宜的通知》,获悉为妥善解决因高速集团与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联合重组事宜导致高速集团、山东高速股份及齐鲁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齐鲁高速股份”)之间一定的同业竞争问题,并充分发挥联合重组后高速集团在路桥资产业务领域的经营及资本运作的协同效应,高速集团提议拟筹划将所持齐鲁高速股份778,500,000股内资股(占齐鲁高速股份股份总数的38.93%)转让予山东高速股份,并重新拟定高速集团、山东高速股份及齐鲁高速股份之间的不竞争业务边界。

记者了解到,为实施上述筹划事项,山东高速股份将与高速集团联合申请豁免香港收购守则规定的强制全面要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高速集团尚未获得该项豁免,上述事项尚处在前期论证阶段,交易方式、交易价格等要素均不确定,交易能否达成尚需相关各方对可行性等进行进一步论证并作出有效决议,能否实施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协同各方中介机构积极推进该事项,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来源:山东财经报道 姜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