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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山东将启动省属国企混改后评价,选取20家企业作为样本

来源: 文化视界 2021-01-28 15:18:08
  在1月27日举行的山东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山东省国资委资本运营与收益管理处处长肖永达介绍,省国资委对混改企业后评价将参考“5+4”指标,每两年开展一次,每次选取20户混改企业作为样本。

山东在持续推动国企混改,如何评价混改成效?近期,山东省国资委在全国率先出台了《省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后评价工作实施办法》。在1月27日举行的山东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山东省国资委资本运营与收益管理处处长肖永达介绍,省国资委对混改企业后评价将参考“5+4”指标,每两年开展一次,每次选取20户混改企业作为样本。其中,完成混改2—3年的选取5家,占25%;3—5年的选取10家,占50%;5年以上的选取5家,占25%。

为什么出台混改后评价办法?肖永达介绍,近年来,省国资委高度重视混改工作,将其作为国企改革工作的重中之首,陆续制定了资产证券化、发挥中小股东作用、引进战略投资者、员工持股细则、混改操作指引等5个配套政策,形成了“1+5”混改政策体系,为山东省属企业混改提供了根本遵循,加速了混改工作进程。但是,山东省属企业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不同层面的问题,有的对混改认识不深,理解不透,存在为“混”而“混”的现象;有的实现了形式上的“混”,而未推进实质性的、深层次的“改”;有的实现了“混”和“改”,但“改”的效果没有达到预期。为充分检验近年来山东省属企业混改的成效,总结经验做法,找出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促进省属企业高质量发展,山东省国资委研究出台了《省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后评价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走在了全国的前列,据统计,这属于全国第一个出台混改后评价的省份。

《办法》有何特点?肖永达介绍,主要有四个方面的特点:按照中央“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的混改十六字方针,后评价重点考量混改企业在公司治理、活力激发、做强主业、效率提升等方面的变化情况。

同时,突出山东省目标。开展后评价时,重点评价混改企业实现“资本增量、人才增量、管理增量、品牌增量、技术增量”等“五个增量”的情况。

充分尊重实际。考虑企业所处行业、发展阶段、混改完成时间等因素,具体评价时可对部分评价指标进行取舍或另选合适指标。

多维度多层次评价。不仅有企业混改前后关键指标的横向对比,还有行业的纵向比较;不仅有定量指标,还有定性指标。

如何开展这项工作?肖永达表示,从2021年起,山东省国资委将每两年开展一次后评价工作。

后评价对象:每次选取20户混改企业作为样本。其中,完成混改2—3年的选取5家,占25%;3—5年的选取10家,占50%;5年以上的选取5家,占25%。在样本选取时,也会兼顾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资产规模、所处行业、管理层级、混改方式等。

后评价内容:包括两个维度,即混改效果评价和投资者评价,其中混改效果评价,包含上面所提及的五个增量,同时,设计了一些具体指标,既有财务方面的,还有经营、技术、人才、公司治理等方面的,这些指标能定性的定性,能定量的定量。对于投资者评价,就是让引入的投资者对混改效果进行评价,重点包含4个方面,即投资者作用发挥、股东沟通渠道、信息披露机制、投资回报情况等。

“上述两个维度,九个方面的内容,有人形象地比喻为‘5+4’后评价模型。”肖永达说。

后评价方法:评价过程中,将采取前后对比法和行业对标法对企业进行评价。

前后对比法,就是对比目标企业混改前与混改后的经营管理事项、经营效益指标等方面,分析差异原因,评价差异影响。行业对标法,对具备行业对标条件的,选取对标公司相关指标,评价企业混改前后经营绩效、运营管理能力或市场竞争力等情况。

后评价程序:主要包括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分析评价、审议反馈等4个环节或程序。评价开始前,将制定工作方案、选取评价样本、选聘咨询机构,并通知评价样本所在省属企业做好准备工作。评价时,咨询机构到目标企业进行现场调研,通过查阅资料、对有关人员进行访谈、发放调查问卷、数据分析等,详细了解目标企业混改情况。之后,形成20户目标企业的分析报告和总报告。(黄敏)

[ 责任编辑:林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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