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乎大家钱袋子的医保目录调整方案终于来了,经过前期充分征求社会意见,本周一(8月17日)晚,国家医保局公布《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下称《方案》)和《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申报指南》(下称《指南》),依照《方案》,与新冠肺炎相关的呼吸系统疾病治疗用药等7大类药物将可纳入2020年药品目录拟新增药品范围。而2大类药物将被调出目录。据悉,本次目录调整8月就将启动企业申报,11~12月将公布新版目录。
我国医保目录分别在2000年、2004年、2009年、2017年、2019年有过调整,本次医保目录调整距离上次调整仅隔1年。这意味着,今年刚刚上市的一部分新药也有机会“更及时”地被纳入国家医保目录,而不用等到第二年。
上一次国家医保目录调整是在2019年。2019年版目录共收录药品2709个。与2017年版相比,2019年版目录调入药品218个,调出药品154个,净增64个。
此外引发关注的是,2019年版医保目录调出品种中近一半品种文号已被注销,另外国家重点监控药品目录中的品种均被移出。
7大类药品将入医保范畴
综合考虑基本医保的功能定位、药品临床需求、基金承受能力,依照《方案》显示,2020年药品目录报销范围将增7大类药物。
一是与新冠肺炎相关的呼吸系统疾病治疗用药;
二是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的药品;
三是纳入临床急需境外新药名单、鼓励仿制药品目录或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且于2020年8月17日(含,下同)前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药品;
四是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
五是2015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17日期间,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新通用名药品;
六是2015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17日期间,根据临床试验结果向国家药监部门补充申请并获得批准,适应症、功能主治等发生重大变化的药品;
七是2019年12月31日前,进入5个(含)以上省级最新版基本医保药品目录的药品。其中,主要活性成分被列入《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的除外。
其中,第三、五、六条都涉及创新药。
2大类药品将不能再报销
此外,依照《方案》,本次调整,还将有2类药品被调出,具体包括被国家药监部门撤销、吊销或者注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药品;以及综合考虑临床价值、不良反应、药物经济性等因素,经评估认为风险大于收益的药品。
《方案》还调整支付标准药品的范围,处于协议有效期内,且按照协议需重新确定支付标准的谈判药品。根据企业申报或专家评估,有必要调整限定支付范围的谈判药品。与同治疗领域的其他药品相比,价格/费用明显偏高,且近年来占用基金量较多的药品。
3类专家参与
年底将公布结果
《方案》还公布了调整药品目录的专家组成计划。
其中,评审专家将分为综合组和临床组。综合组评审专家由作风正、业务强、熟悉并热心医疗保障事业、自愿参加目录评审的药学、药物经济学、医保管理专家组成,主要负责论证确定药品评审技术要点,对所有纳入评审范围的药品提供评审意见。临床组评审专家由相关学术团体和行业学(协)会推荐,主要负责对本专业领域内的药品提出意见建议。
测算专家将由地方医保部门和相关学术团体推荐的医保管理、药物经济学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分为基金测算组和药物经济学组,分别从医保基金影响和药物经济学评价两方面针对谈判药品和竞价药品提出评估意见。
而谈判和竞价专家则由医保部门代表以及相关专家组成,负责与谈判和竞价药品企业进行现场谈判和竞价。
具体到时间轴,今年8-9月就将进入企业申报阶段,9-10月为专家评审阶段,10-11月为谈判和竞价阶段,11-12月将公布结果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