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晚,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2793.SZ,下称“罗欣药业”)披露公告称,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克拉玛依市得怡欣华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下称“得怡欣华”)、成都得怡欣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得怡成都”)、克拉玛依得怡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下称“得怡健康”)、克拉玛依得盛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下称“得盛健康”)中,得怡成都、得怡健康、得盛健康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
公告显示,上述四家股东合计持有罗欣药业5870.4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0%。此次被冻结股份共计924.13万股,占上述股东合计持股数量的15.74%,占公司总股本的0.85%。
根据公告,本次冻结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其中,得怡成都被冻结股份来源于2019年重大资产重组中受让罗欣药业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得怡健康、得盛健康被冻结股份来源于2019年重大资产重组时的非公开发行取得股份。
公告显示,本次司法冻结起始日为2026年8月5日,到期日为2029年6月15日,司法冻结执行人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冻结原因均为司法冻结。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四家股东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同样为924.13万股,占四家股东合计持股比例15.74%,占公司总股本0.85%。
对于此次股份冻结的影响,罗欣药业表示,截至公告披露日,得怡成都、得怡欣华、得怡健康、得盛健康非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与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本次股份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不过,罗欣药业也提示风险称,“若已被司法冻结的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可能引发5%以上股东得怡成都、得怡欣华、得怡健康、得盛健康持有公司的股份被动减持情形。”
(来源:经济导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