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青岛市即墨区城市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发行2026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在申购结束前一小时内,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17:48:04撤回1亿元、价位为2%的申购。

记者注意到,6月15日,青岛市即墨区城市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发布的公告显示,公司拟发行2026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品种为超短期融资券,期限270天,本期发行基础金额为0亿元,发行上限金额为5亿元,申购区间为1.5%-2%。本次发行采取发行金额动态调整机制及集中簿记建档方式。

募集说明书显示,青岛市即墨区城市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基础设施开发建设、热电供应、房屋销售、安装、租赁等业务。承担了即墨区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开发建设,下属全资子公司即热集团为即墨区最大的热电供应企业,供热供电业务在公司业务体系中占据重要部分。
2023年度,公司主营收入主要来源于热电板块和租赁业务板块,占比分别为64.64%和20.99%。2024年度主营收入主要来源于热电板块和租赁业务板块,占比分别为52.40%和21.61%。2025年度主营收入主要来源于热电板块和租赁业务板块,占比分别为36.00%和 14.32%。
2026年1-3月,公司主营收入主要来源于电、蒸汽、循环水供热等收入和基础设施建设开发建设板块,占比分别为51.83%和24.51%。报告期内,各个业务板块收入占比变动较大,公司存在一定主营业务不突出的风险。
从财务数据看,截至2026年3月末,公司有息债务余额合计282.78亿元,主要为债券融资、银行借款和融资租赁,占同期末负债总额比重为75.81%。有息债务规模偏大,面临一定的偿债压力和较高的财务费用负担。因此,目前存在一定的财务风险。
2026年一季报显示,截至3月31日,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35亿元,净利润为-8011.65万元,短期借款为12.04亿元,长期借款51.90亿元。亏损主要系一季度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尚未确认、孵化中心资金补贴和供热补贴等政府补贴尚未确认所致。
记者注意到,募集说明书披露,2025年7月5日,青岛市即墨区城市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被纳入被执行人名单,执行标的金额1.03亿元,执行法院为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案号(2025)苏 0205 执 2488 号)。所属案件为青岛通青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青岛市即墨区鼎泰德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青岛市即墨区城市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目前主债务人青岛市即墨区鼎泰德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正在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还款事宜,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青岛市即墨区城市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已不再被纳入被执行人名单,预计不会对本次发行造成实质性影响。
另外,募集说明书披露,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8月,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被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给予行政处罚(〔2023〕17 号),经查明,中审众环出具的广州浪奇(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2019年年度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中审众环在广州浪奇2018年、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青岛市即墨区城市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非被处罚签字的注册会计师。因此,发行人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已客观公允反映了公司的相关情况,本次处罚事项不影响2023年度审计的审计质量,亦不影响会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效力。上述行政处罚不对本次发行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或法律障碍。
(来源:经济导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