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披露的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南宁敏顺睿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因虚开发票被查处。其中,向山东北大高科华泰制药有限公司(下称“华泰制药”)开具的14份增值税普通发票,被税务机关认定属于虚开发票。
根据处罚决定,涉案发票金额合计110万元,开票内容为“现代服务*推广服务费”。
具体来看,南宁市税务局披露,2022年期间,南宁敏顺睿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共向华泰制药开具14份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金额合计110万元,税额为0元,发票品名为“*现代服务*推广服务费”。
税务机关指出,上述发票“已被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认定为虚开增值税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烟台税稽一处〔2025〕13号),华泰制药将相关返利款项通过对公账户支付,推广公司在扣除一定比例开票费后将资金转至各级代理商控制的个人账户,从而完成资金套取过程,该资金用于支付相关人员费用。
这一表述揭开了涉案资金流转路径。
税务机关披露的银行流水显示,南宁敏顺睿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取得转账金额后短期内以“保证金”、“财务报销-备注:市场推广费备用金”、“财务报销”等名义转出大额款项,存在资金交易异常。
从南宁市税务局披露的信息来看,涉案开票企业本身也存在诸多异常情况。
税务机关认定,南宁敏顺睿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属于“走逃(失联)企业”,从业人数不足3人。公司对公银行账户未发现有支付正常经营所应该发生的房租、水电等各项费用,不符合正常公司经营形式。
税务机关最终认定,该公司无推广业务相应的费用支出、不具备为提供下游企业提供业务宣传服务、市场推广服务的能力,不符合经营常规,是在没有真实提供服务的情况下,为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违反了《发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属于虚开发票行为。
公开信息显示,华泰制药注册于山东烟台蓬莱,目前由太原美时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持股50.54%。
“烟台工信”官方公众号2023年发布的信息显示,华泰制药创建于1992年,是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主导产品注射用盐酸罂粟碱,国内市场占有率超过50%,国内排名第一。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80亿元,上缴税金1.30亿元,位居蓬莱纳税贡献企业榜首。
事实上,华泰制药此前已因一起反垄断案件进入公众视野。
2025年7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告,禁止武汉用通医药有限公司(下称“武汉用通”)收购华泰制药股权,并要求相关方恢复至集中前状态。
市场监管总局认定,武汉用通长期掌握盐酸罂粟碱原料药全国主要供应渠道,而华泰制药则是下游盐酸罂粟碱注射剂的重要生产企业。
最终,市场监管总局认为该项经营者集中“对中国境内盐酸罂粟碱注射剂市场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决定予以禁止,并要求武汉用通剥离持有的华泰制药股权。

(来源:鹰眼IPO观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