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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均来自同一账户,涉嫌串通投标——泰安沃达、山东长庆、山东富泰、山东益通、山东鸿华5家公司被公示3个月

来源: 文化视界 2024-01-19 08:3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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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披露,泰安沃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山东长庆管道技术有限公司、山东富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山东益通安装有限公司、山东鸿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因涉嫌串通投标的行为被公示3个月。

投标保证金均来自同一账户,涉嫌串通投标——泰安沃达、山东长庆、山东富泰、山东益通、山东鸿华5家公司被公示3个月

详情显示,盐城市大丰区行政审批局于2023年3月20日将泰安沃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山东长庆管道技术有限公司、山东富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山东益通安装有限公司、山东鸿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涉嫌串通投标线索移交盐城市大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12月11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函告区行政审批局,调查认定盐城市大丰区二二八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加油站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山东长庆建工有限公司(原名山东长庆管道技术有限公司)、山东富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山东益通安装有限公司、山东鸿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沃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名泰安沃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投标保证金均是来自同一个人账户,存在串通投标行为。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3年11月24日对上述五家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苏盐大城执罚决〔2023〕28-1号、苏盐大城执罚决〔2023〕28-2号、苏盐大城执罚决〔2023〕28-3号、苏盐大城执罚决〔2023〕28-4号、苏盐大城执罚决〔2023〕28-5号)。

根据《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第四条第十七款之规定,山东长庆建工有限公司、山东富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山东益通安装有限公司、山东鸿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沃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串通投标的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3个月(2023年12月11日-2024年3月10日),在公示期间,国有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拒绝其投标。招标人根据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约定,依法处理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均来自同一账户,涉嫌串通投标——泰安沃达、山东长庆、山东富泰、山东益通、山东鸿华5家公司被公示3个月(图源: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 责任编辑:孙倩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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