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期对山东富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串通投标的行为依法作出罚款196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信息摘要如下:
当事人:山东富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经查明,你(单位)与另一涉案单位存在视为串通投标“2022年滨河路(利民桥-北新道)提升改造工程”的违法事实。该项招投标程序于2022年12月07日09时30分在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开标。违法行为发生地是唐山市路北区。
上述事实,以调查笔录等资料和其他书证、物证等为证据,你(单位)的上述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等的规定。
2023年9月27日,本机关依法向你(单位)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唐住建)告字(2023)第(96)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唐住建)告字(2023)第(93)号。你(单位)放弃了陈述、申辩及听证的权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根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第二百八十三条等的有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串通投标的行为处以罚款壹万玖仟陆佰(19600)元。
(来源:潇湘晨报综合)